就想問問勞動法啥時候能更新一個在太原可用的版本?扛不住了!

日期:2023-02-10 11:19:22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11月7日正式入職,正式工作時,王某又將李先生安排于單位負責人(店長)馮某,進行具體工作內容的安排。由于疫情原因11月份只工作了10天,于12月7日恢復正常工作,直至2023年1月7日無提前告知狀態下被辭退,期間打卡34天,截至發文前均未支付。

1月7日李先生被移出工作群

李先生稱1月7日被辭退信息還是由一同工作的女同事告知,當時的負責人馮某并未以任何信息通知,后續在聯系馮某時,也沒有實質性解答,均以繁忙推辭,不得解決。1月8日李先生前往工作地詢問,馮某只是讓其辦理辭職手續,在索要工資時,馮某與上級領導協商后不予結算,但承諾1月20日由公司會計處結算(每月20日為公司結算工資日期),在配合公司辦理好辭職手續后等待下一步,1月20日,李先生前往單位欲結工資時,會計告知找馮某解決,多次電話聯系馮某時,馮某也是多次以工作繁忙讓其等待,1個小時左右,馮某與李先生在單位食堂安靜角落進行溝通,談話間馮某又以工作不合格、領導不滿意等為由,決定不得按原定月薪5000元月薪結算,而且綜合結算只有3000元。(李先生已保存對話錄音)

辭職手續

李先生不同意結算結果,于2023年1月28日向太原市萬柏林區勞動保障監察綜合行政執法隊提交勞動仲裁,2月8日仲裁協商并未取得結果,馮某還是按先前交涉數額(3000元)結算,2月9日,李先生得知,馮某代表山西伯塔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已提交相關資料,資料中顯示李先生工資按3000元月薪結算,綜合所得只有2000余元。無奈只得再次尋求法律仲裁,并通過網絡平臺對其進行曝光,讓更多的求職者在選擇工作時擦亮雙眼。

對于文中提到的相關單位,我們通過相關平臺查詢后得知

沐清匯·湯泉所屬執照信息

唐水玲瓏所屬執照信息

期間我們還了解到:李先生曾自費對公司賬號進行流量推廣(抖音平臺購買dou+服務)以及活動服飾購買(圣誕活動服裝)總計200余元;對于上述單位含有隱晦項目等服務,李先生表示后續會采取實名(手持身份信息等措施)在短視頻平臺進行舉報,配合相關部門提交其掌握證據。

沐清匯部分技師(防侵權,已打碼)

對于文中所提到的具體事件,李先生稱會負法律責任,不擔心公司法律訴訟,之前掌握的詳實證據以及后續相關人員溝通的證據都會保存,而且會在事后與其他受害同事進行溝通,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同時懲治黑惡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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