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勞動爭議拿勞動法嚇唬公司?老板:我不懂法?還是你太幼稚?

日期:2023-03-07 11:32:55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和公司之間通知往來,不要寫法律依據,對自己有利!

遇到公司克扣工資、調崗、降薪、或要求公司補繳社保等情況,需要給公司發送通知書來表達異議時,也不要把法律條款寫得那么詳細,甚至可以不用寫,否則不但對自己沒有好處,反而給公司節省了查找整理法律依據的時間。只有在和公司當面溝通的時候,才可以適時地講一些法律依據。

因為我們要搞清楚,這個通知書只是將自己的意思通知送達給公司,而不需要給公司解釋法律依據,公司自己會去查的!說白了,你寫的通知內容,如果有法律條款支撐,證據也充分,那無論你寫不寫,都會得到支持;如果沒有法律支撐,或者證據不充分,就算你寫再多的法律條款在上面,你也不會得到支持。

因此,在通知書上寫了法律條款對自己實際上并沒有什么實質性的好處,反而提醒了公司,讓公司有充分的時間去準備應對政策。關于勞動爭議涉及的法律法規還是有很多的,公司也不一定全都清楚,也需要去咨詢去查找,所以公司一般把精力放在金額較大的仲裁請求上。如果你不寫,公司不一定去費時費力全部核對和玩套路;如果你寫了,公司連咨詢、查找的時間都節省了,用你寫的法律條款來想套路對付你,想想都可笑!

法律條款是向勞動仲裁提供的,不是向公司提供的!

一定要記住,我們費時費力查到的法律條款等依據,是為了確保我們的勞動仲裁請求得到支持,而不是向公司“炫耀”自己有多專業!

因此,這些法律依據,我們可以在庭審時,向勞動仲裁提供、向法院提供,而沒有必要向公司提供。而且大部分常見的勞動爭議法律法規,勞動仲裁都很清楚,也不需要你提供。針對一些使用比較少的、相對冷門一點、或者存在解讀爭議的法律法規,可以主動提供給勞動仲裁部門。

勞動仲裁時,言語上弱一點,原則上強勢一點!

最后關于這一點,必須要說一下。有些朋友在勞動爭議前期以及勞動仲裁階段,因為手里掌握了一些證據,加上有法律依據支撐,同時因為第一次勞動仲裁情緒較為激動,言語上非常強勢,甚至帶有一些個人情感上的言語,已經脫離了勞動仲裁請求本身,其實這也完全沒必要。

其實我們在氣勢上弱一點,也就是表面上至少得讓仲裁感覺到你是受害的一方吧!這樣仲裁員從情感角度還是會有感觸的!切記不要搞得看起來好像公司是受害者一樣!千萬不要扯公司其他的,不要說類似“領導無能、老板人品差”的話,毫無意義,就只針對你的勞動爭議來展開。

但在堅持自己合法勞動權益時,一定要強勢。涉及自己仲裁請求時,無論是舉證說明還是質證公司時,都要沉穩的、有針對性去堅持,讓公司看到你堅持到底的決心。

總的來說,在遇到勞動爭議和公司溝通往來時,不要再用“法律條款”作為和公司談判的籌碼,否則會適得其反。一定要就事論事,只談自己受損的勞動權益,能談妥就更好,談不妥就通過勞動仲裁來維護。不然公司用你提供的法律依據,來想套路對付你,老板只會偷偷笑你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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