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明明知道工廠是違反勞動法的,為什么不去舉報呢?這就有三個很現實的問題。
第1個問題就是舉報需要準備材料還要時間,并且工程加大越大舉報,不一定能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所以誰都不愿意做出頭鳥。
第2個問題是員工一旦選擇舉報工廠違法行為,就意味著與工廠撕破臉皮,即便可以拿到工資,但是也會被工廠拋棄,甚至還會被行業拉入黑名單。
第3個問題是,比如去勞動仲裁,需要調查取證。還要各種材料還要跑上跑下。有時候甚至要一兩個月才有結果,很多打工者都耗不起。畢竟需要在工作日請假去辦這些事情。來來回回車費,還有誤工費實在傷不起。
對此我們來聽聽打工者是如何說的?
打工者:說個案例,很多年前我所在的原公司有一批員工同時辭職將公司告到了勞動部門,主要告公司沒有加班費和社保繳納不規范的問題(問題的確存在)。可以猜想結果,由于考勤等資料都是由公司所掌握,如若公司真想做啥小動作,基本沒啥難度。由于原公司在該地區有一定的影響力,最終這批員工不僅沒有獲得任何賠償,而且還在該地區被封殺了,說白了就是在該地區正經中大公司都不會再聘請他們了。
打工者:主要企業有那個精力,時間,就算輸了也賠不了幾個錢,而個人哪有時間,精力,而且講實話,就流程這一塊,就非常麻煩,要有專門的機構,像美國那樣的,你看企業還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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