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想了解下為什么工人會這樣工作,就讓翻譯問下工人工資,才了解到,工人每天工資還掙不到這個工廠車間主任抽的一包煙錢。這個德國公司負責人氣憤地說,要是在德國,工人早炒老板魷魚了,第二天該負責人帶隊終止了項目。正如格力的董姐一樣,低薪對待自己的員工絕不是有眼光的老板,放之四海皆準!
美國一洗碗工因不愿加班被企業開除,被美法院罰251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1.5億,實力弱的企業都能破產。美國企業個個心驚膽戰怕員工告自己,嚴格履行勞動法。中國員工告企業,贏了企業最多也是把該給你的錢還給你,對于企業無任何損失,所以中國企業很牛逼不怕你告。
國企,民企,越小的企業越不遵紀守法,寧可花錢打通關節,也不愿按國家勞動法去做!利益最大化是企業的最終目的,而侵犯工人權益受懲罰的成本最低,甚至零成本,零風險!這也是小企業不惜以身試法,同時尋找保護傘,規避因違法而可能產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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