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過年別松懈!春節放假前,企業需注意自查這些勞動法風險

日期:2023-01-21 11:23:4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如果公司年終獎屬于當年度按月發放的業績獎金的一部分提留,年底發放的,須注意針對年底離職人員,那么應該發放其在職期間對應的部分,若離職員工未達到發放條件的,注意留存相關憑據并至少保存2年,避免發生爭議后難以舉證。

春節假期常見用工問題

1.春節期間加班工資

計算公式:

1)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300%

2)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00%

以一個月薪5000元的職工為例:他的日加班工資基數是5000元/月,除以月計薪天數21.75天,即229.9元/日。若該職工在春節3天的法定假期內上班,用人單位應按每天不低于689.7元的標準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3=689.7元。

也就是說,春節3天法定假期內上班的職工,每天拿到的報酬為1+3,1為原來的報酬,3為因加班而另外需支付的3倍報酬。

這個1,是因為法定假期是帶薪的,即使不加班也要算正常的工資,但一般用人單位已經將這1倍計算入月工資之內,不會因為法定節假日休息而扣工資。

若在其余4天內上班的,用人單位又不能安排補休的,則用人單位應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發2倍工資,即每天不低于459.8元標準支付加班費。即:5000元/21.75×2=459.8元。

也就是說,春節其余4天上班的職工,每天拿到的報酬為1×2。為什么是“×”而不是“+”,因為這4天是休息日而非法定節假日,休息日是不帶薪的。

2.企業不能強制要求員工留在務工地過年

注意不要強制要求員工留在本地過年,但是可以適量引導,比如對于選擇不返鄉留在本地上班的員工,給予較高的春節加班補貼等。

3.建議企業先和員工簽訂《安全外出承諾書》

對年底返家的員工,建議登記好員工去處。包括留下員工家鄉的通訊地址、在公司所在地的常居住地址,及緊急聯系人,便于年后返崗事宜的溝通。

關乎用工問題,企業可不能大意。如果防范風險的意識淡漠,用工風險控制不當,往往會給企業帶來大量的勞動糾紛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人才云服務企業人力資源風險管理系統(HR-RMS),不僅幫助企業搭建完善的用工制度、梳理用工相關文本及流程,還可以訂制化建立一套智能管理系統,大幅提升人力資源部員工關系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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