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那些稍微懂點勞動法,就自稱“專家”的人,有些話我不得不說

日期:2022-12-21 11:18:16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這些專家告訴了你一大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但卻忽略了一個比較嚴重的問題,那就你還只是個學生。

對于那些稍微懂點勞動法,就自稱“專家”的人,有些話我不得不說

而根據規定,在校學生,利用課余時間打工屬于勤工儉學,不屬于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這種情況下拿《勞動合同法》的條款來說,意義不大。

即便是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相關的工作人員可能也愛莫能助,頂多就是打電話去核實情況,然后責令工廠支付工資。

如果工廠老板耍無賴,就是不支付,那也沒招。

一般這種情況下,我會建議學生直接報警處理,讓警方出面,責令無良老板支付工資;

又或者是動用輿論的壓力,讓這個工廠“火”一把,看看老板能不能迫于壓力支付工資。

如果雙方有簽訂相關協議,那還比較好處理,可以打官司。

但還是要考慮一個問題,如果涉及金額不大的的話,到底有沒有打官司的必要性?

請律師要錢;

打官司很耗費時間。

所以我的建議就是,先報警,或者是先到公司所在地附近的街道辦尋求幫助。

如果最終還是沒有辦法解決問題,那就將這家工廠的沒名字發給身旁的同學,讓他們找工作的時候盡量避開這家工廠。

至于被拖欠的工資,最后的辦法就是找校方出面與工廠干涉,如果還是不行,那真的沒辦法。

責任編輯: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