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被消除有賠償嗎
1、消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能夠認為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包含:
(1)員工按照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2)用人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要求向勞動者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3)用人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4)用人公司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停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要求勞動合同解除的;
(7)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二、經濟發展補償金計算規范是什么
1、經濟賠償金按員工在單位相關工作的期限,每滿一年付款一個月收入的規范向勞動者付款。六個月之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估算;不滿意六個月的,向勞動者付款大半個月收入的經濟補償金。
2、員工月薪水高過用人公司所屬市轄區、設區的市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所在地區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向支付工資的要求按員工月平均收入三倍的金額付款,向支付工資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年。
3、月薪水就是指勞動者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收入。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消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夠認為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包含:員工按照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公司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等。我希望本篇文章能對大家有所幫助,假如你還有其他的難題能夠點擊進入按鍵資詢,或者去資詢知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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