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龍南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自今年1月起執行

日期:2018-09-24 08:24:1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好消息!龍南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自今年1月起執行


好消息!


龍南機關事業單位


遺屬生活補助標準


提!高!了!


根據贛市人社字【2018】139號文件規定,近日,龍南縣人社局、龍南縣財政局聯合下文,對機關事業單位遺屬以及部分老紅軍、抗戰離休干部配偶生活補助標準進行調整,調整標準自2018年1月起執行。


詳細內容,跟著小編一起來看


???

關于調整2018年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九連山、安基山林場,東坑、黃沙管委會,縣委各部門、縣各單位:


根據贛市人社字【2018】139號文件規定,從2018年1月起,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好消息!龍南提高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補助標準,自今年1月起執行.jpg


調整標準


(一)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補助標準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無固定收入的遺屬生活補助標準由583元/月提高到638元/月;


因工死亡后,其無固定收入的遺屬生活補助標準由636元/月提高到696元/月;


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死亡后,其遺屬生活補助按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機關事業單位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去世后,其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補助標準由848元/月提高到928元/月;


1937年7月6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紅軍、老干部去世后其無固定收入的配偶生活補助標準由954元/月提高到1044元/月。


(二)部分老紅軍、抗戰離休干部配偶生活補助標準


建國前參加革命,因照顧老紅軍、抗戰離休干部身體及家庭困難等,經組織批準于1952年至1955年間復原、退伍的老紅軍、抗戰離休干部配偶,配偶本人屬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的生活補助標準由1219元/月提高到1334元/月;


配偶本人屬抗戰時期參加革命的生活補助標準由1378元/月提高到1508元/月。



審批所需材料及辦理程序

1、審批所需材料:①《龍南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  作人員遺屬生活補助審批表》;②原審批過的《龍南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遺屬生活補助審批表》;③新辦享受遺補人員需要提供火化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④新辦人員需填寫《龍南縣機關事業單位享受遺屬生活補助人員收入情況表》;⑤新辦人員如是配偶享受的,需要提供當前婚姻狀況的證明。


2、由各單位收集齊審批所需材料后,報縣人社局工資福利股審批。



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遺屬生活補助標準所需經費,按原渠道列支。

龍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龍南縣財政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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