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企查查)
據悉,田良為梯瑪品牌的創始人,宣稱梯瑪古法黑膏藥是藥膏第一品牌,此人頭銜眾多,宣傳其為全球首屆微商節聯合發起人、湘西自治州微商協會會長、湘西自治州電子商務協會常務副會長等。
據企查查顯示,湖南保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2020年因生產的苗十八牌醫用冷敷貼在出廠前未按照規定進行檢驗,被湘西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10000元。
(圖片來源:企查查)
公司產品虛假宣傳
據湖南保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產品包括梯瑪古法膏藥醫用冷敷貼、梯瑪古法膏藥醫用冷敷貼、老司城醫用冷敷貼、儺神醫用冷敷貼、儺神醫用冷敷貼。
據經銷商介紹,湖南保吉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打產品為梯瑪古法膏藥醫用冷敷貼,網上經銷商宣傳該產品對亞健康人群以及跌打損傷,瘀血腫痛,風濕疼痛,關節閃錯,筋骨疼麻木,骨質增生,間盤突出,腰疼,坐骨神經疼,腿疼,腿麻,腿涼,肌肉萎縮,頸椎病,肩疼,脊背沉重,手麻,肩周炎等病的治療有極好的效果。
但是,據查該產品備案號為湘州械備20170001號,預期用途用于物理退熱、冷敷,緊用于閉合性軟組織。
(圖片來源:企查查)
顯然,該產品的實際用途并不包括上述宣傳材料涉及到的風濕疼痛、勁椎病、肩周炎等的作用,可見,有關宣傳材料明顯存在醫療器械廣告宣傳的功能主治、適用范圍超出了批準的內容,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醫療器械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以經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注冊或者備案的醫療器械說明書為準,不得含有虛假、夸大、誤導性的內容。對于上述虛假宣傳行為,我國《廣告法》相關條例也有明文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
共享股權有何特色?
據經銷商發來的資料顯示,該公司產品的代理分為三個級別,分別是區縣經銷商、市經銷商、分公司,區縣經銷商的進貨價格為80元/盒,投資8000元;市經銷商的進貨價格為60元/盒,投資20000元;分公司的進貨價格為面談,投資120000元。
據經銷商介紹,現在成為梯瑪代理商有新的活動政策,區縣經銷商原價投資8000元,現在只需要投資4000元,還有四項福利可享,其中市場業績獎勵為市場提貨額達到2萬-150萬,相應獎勵提貨額的4%-8%的獎勵。
市經銷商原價投資20000元,現在只需要投資12000元,也有四項福利可享,其中市場業績獎勵為市場提貨額達到3萬-200萬,相應獎勵提貨額的8%-18%的獎勵。
而成為梯瑪的分公司后,是有分公司標準化模型的,即分公司是由發起人20%的股權,市經銷商50%股權,縣經銷商30%的股權構成。
在分公司標準化模型建好后,即可組隊銷售團隊,包括發起人1人,市經銷商5人,縣經銷商90人,股東一共96人,其中30人達到10萬業績,年銷售額即可達到300萬,即可享受公司3%的分紅。分公司利潤也是由50%的市場部獎勵及50%的分紅組成。
在經銷商發來的代理資料中,還以分公司進貨20萬及200萬的梯瑪古法黑膏貼舉例,宣傳讓人人享有收益,達到共享股權,共同富裕。
后 記
近年來,有些保健貼膏在宣傳時打“擦邊球”,暗示對某些疾病有治療作用。然而,引起疼痛癥狀的疾病很多,一些膏藥產品卻隨意擴大適用范圍。因此,重慶經濟研究院研究員莫遠明提出,在微商盛行的當下,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優化技術手段,尤其是監控技術,包括微信監控、廣告監控等,只要出現大面積、短時間集中銷量大的貼膏產品,就要盡快傳送給所屬地監管部門進行相應的立案調查取證,對非法生產銷售的予以嚴管重罰。至于宣傳“共享股權共同富裕”的梯瑪未來發展如何?對此,微商電商調研將繼續保持關注。
來源:新營銷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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