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旌表制度如何?如何對待武將、文臣?

日期:2023-01-26 11:13:19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在政治上給予高位,在經濟上使有功武將可以錦衣玉食,并且這些爵位和食祿可世襲給子孫,使子孫也能世代享受榮華,這是明初對于最高級別武將最重要的旌表方式。

除了對武將身份地位上的肯定,賞賜物品也是一項很常見并且重要的旌表內容。統治者對武將的賞賜根據標的物的不同主要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在物質上給予獎勵,直接賞賜金銀和其他實物是最直接的經濟獎勵方式。

在各個朝代,賞賜金銀和實物都是統治者對臣屬表示獎勵的一種方式,除了榮譽之外,它包含更為重要的經濟意義。

第二類是明朝政府賞賜做出卓越貢獻的文臣武將一種特別的物品——免死鐵券。 頒發免死鐵券的目的是念及功臣們勞苦功高,如果犯除忤逆、謀反等重罪以外的任何錯誤都可以免死,其作用類似于免死金牌,是一種具有賞賜目的的盟約性質憑證。免死鐵券最早的雛形是戰國時期的銅節。

西漢初年,漢高祖劉邦曾經頒發丹書鐵券作為對功臣的褒獎,但是這個鐵券沒有免罪和免死的作用。南北朝時期,北魏孝文帝頒發的鐵券是作為護身防家之用。隋唐以后,頒發免死鐵券成為常制,凡開國元勛都能獲得。宋元以后,鐵券的頒發更為完善。 免死鐵券到明代發展分為七等。根據功勞的大小,減罪的類別也不同。

免死鐵券正是統治者頒給功臣的一種法律赦免特權。明代開國初期,太祖朱元璋為了體恤功臣,采用一種“君臣得以優游,終其天年”的君臣關系模式,借鑒歷史上一些君主給功臣頒發的免死鐵券。

特別是立有汗馬功勞的武將頒發這種鐵券,而且這種法外開恩的待遇還延續到一些功臣的子孫身上,很多人的免死鐵券都寫明“子免死一次”。這種后代免死的待遇并不是每個有免死鐵券的人都享有的,一些人的免死鐵券只能本人免死。

武將與皇室結親,亦是旌表制度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在歷史上并不鮮見,兩個沒有血緣關系但有共同利益的家族,通過兒女的婚姻而聯系起來,結成相對穩固的政治集團。政治聯姻對雙方來說都有一定的利益。

對于皇室方面,通過姻親可以起到籠絡武將的目的,和皇室結親的武將一般來說都是軍隊里權勢地位比較顯赫的,對于政治和軍事有很強的操控能力和影響力,和這樣的武將集團聯姻有利于皇室鞏固統治,并通過示范作用鼓勵其他武將更好地為皇室效力。

明代同前代一樣,對作出杰出貢獻的文臣武將還以配享太廟的方式進行旌表。總體看來,明代初年配享太廟者以洪武時期的開國功臣和永樂時期的靖難功臣為主,以武將居多。

中國人一直講究“生前身后名”,賜予功臣謚號也是歷代皇帝常用來旌表武將的一種方式。謚號制度形成于西周,古代帝王、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后,禮官或朝廷根據他們的生平給予一個稱號以褒貶善惡,稱為謚號。

受賜謚號是一項至高的政治榮譽,謚號作為勸善懲惡、揚名千古的一種旌表手段,只有在小范圍內的少數官員能獲得的時候,才能發揮它的激勵作用。那些功勞顯赫,為朝廷鞠躬盡瘁的武將,生時享受高官厚爵,死后以賜謚來褒獎,使其終生為朝廷恪守職責。所以,歷朝歷代對賜謚有嚴格的資格限制。

洪武時期,由于武將在開國初期的特殊地位,只有武官能得到謚號,謚號以“武”或“忠”為主。太宗朱棣通過靖難之役登上皇位,賜謚號仍以武將為主,永樂時期只有兩位文官受賜謚號。

明朝對文臣的旌表

文臣同武將一樣也屬于開國功臣之列,但是由于所側重的內容不同,開國初期更需要能開疆拓土、南征北戰的武將,所以“文韜”的地位沒有“武略”顯赫。雖然總體情形如此,卻還是涌現出李善長、劉基等卓越的謀臣;宋濂、方孝孺等大儒;還有些地方官吏恪盡職守做出了政績的文臣,受到了統治者的旌表。

但是就旌表的方式和力度來看,遠遠不及武將。隨著明代統治的逐步穩固,國家側重點從“平天下”過渡到“治天下”,文臣的地位逐步上升,對文臣的旌表方式也逐步提高,甚至超過了對軍功的旌表。

封賞的內容基本和武將相當,甚至有些待遇還優于武將。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封爵和食祿也是明初旌表文臣的一種重要方式,通過這個方式旌表文臣,激勵他們為國家盡職盡責、鞠躬盡瘁。

加官、加銜是針對有政績文臣的旌表方式,對恪盡職守的官員給予升職和加銜的表彰。

除了對文臣在身份地位上進行獎勵,皇帝也會通過賞賜物品來旌表文臣。皇帝給有功文臣欽賜禮物,有些禮物有金錢方面報酬的意思,例如白銀數兩、文綺若干疋等,其用意是提高受賞人的生活水平,顯示皇恩浩蕩。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時,除了給予爵位外,還根據功績不同賞賜不同數量的文綺和帛,“賜文綺及帛,李善長、徐達各百疋,常茂八十疋。”其中李善長和徐達的受賞數目是一樣的,高于其他公侯。可見在賞賜物品方面,文臣并不遜于武將,賞賜物品通常也是旌表文臣的一種方式。

除了文綺類,還有賞賜玉帶的。玉帶是指用玉裝飾的皮革制腰帶,有嚴格的品級限制,一般情況下是官員專用。革帶上的裝飾物根據品級的差別,分別由玉、金、銀、銅、烏角等材料制作而成。不同的裝飾物的革帶就被稱為玉帶、金帶、銀帶等,其中以玉帶最為尊貴,一品以上官員才能使用。

明初賜免死鐵券的時候,只賞賜給六公二十八侯,后來陸續一些伯也有賞賜,但仍以武將為主,例如洪武二十年,賜東筦伯何真鐵券等。李善長作為開國文臣的代表也被授予免死鐵券兩張,己身免死兩次,子免死一次。雖然李善長一家被滿門抄斬,免死鐵券并不能免死,但是李善長仍然是洪武朝唯一被賜免死鐵券的文臣。

除了和武將聯姻,皇室也經常和文臣結親。相比于武將,明朝初年,文臣和皇室結親的情況不算普遍,太祖十六女中,只有一位嫁給文臣之子。 仁宗朝,公主下嫁文臣或者普通人的情況開始增多,永樂和洪武兩朝那種“重武”的情況有所改觀。

太祖時期,賜謚的對象始終以武將為限,皆為武將得謚,未有文臣得謚之例。直至建文朝,追謚已故前朝翰林待詔王祎才開始有文臣得謚;永樂一朝,文臣得謚號者僅胡廣、姚廣孝二人;洪熙朝之后,文臣得謚逐漸增多;成化朝,文臣得謚數量超過武將,成為得謚主體。

太祖時期,沒有文臣配享太廟。永樂帝靖難之役勝利后,增加了配享太廟的人數。除了上文提到的三位武將外,還有一位文臣——姚廣孝。永樂十六年,“姚廣孝卒,被追贈推誠輔國協謀宣力文臣、特進榮祿大夫上柱國、榮國公。洪熙元年,加贈少師,配享成祖廟庭。”

姚廣孝是配享功臣中惟一一位文臣,不過,姚廣孝因為有運籌帷幄的功勛,雖沒有帶兵打仗,武功卻類與武臣。這表明仁宗朝在決定配享功臣時,雖然有變通,但還是基本上恪守了“太廟專以武臣配享”的祖制。

對民間基層的旌表

政府大力旌表節婦、烈女,守節不但能得到旌表,還可以免除本家的徭役,因此婦女普遍以守節為榮,再嫁為恥。明代統治者還通過表彰的方式鼓勵婦女守節,建立貞節牌坊、免除差役、賞賜物鈔……

表彰節婦、烈女始于漢宣帝時期。節婦是指在封建社會中堅守節操,丈夫死后不再改嫁的婦女,這要求婦女在丈夫死后,立志不嫁,堅守貞操,撫育子女,孝敬老人,直至死亡。烈女是指剛正有節操、抗拒強暴或殉夫而死的女子。 封建社會倡導三綱五常,要求婦女為夫為綱,倡導男尊女卑,男方可以三妻四妾,但是卻要求婦女從一而終,不但丈夫生前貞節,死后還要守節。

理學家倡導“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寡婦改嫁就是失節,這種情況越到封建社會末期越明顯。明代是一個極力推崇封建禮教的專制朝代,因此特別鼓勵殉節。 《明史·列女傳》中記載了 265 位忠孝、節烈婦女,其中節婦、烈女占據很大比例,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是由于傳統主流文化特別是理學家的提倡、官方的支持、家族利益的需要等各個方面的影響,為夫守節已成為明代婦女的一種內在信念。

結語

縱觀整個明代前期的旌表制度,范圍很廣,包括了明代前期的為國家拓疆辟土的武將、也有為國家兢兢業業工作的文臣、有通過科舉制度進入統治階層的讀書人,更多的則是普通老百姓。旌表方式則是從封官爵、賜食祿、恩蔭子孫到免徭役、修建牌坊等等無所不包。但有些都是不可取的,都是不可取,必須要摒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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