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宣傳功效可以助力免疫增強抵抗?榮格邑選五級代理制度?

日期:2023-02-17 11:13:5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圖片來源:企查查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自2022年以來,就處在虛假宣傳以及運營模式違法違規的風口浪尖。曾因虛假宣傳被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南山監管局于2022年5月5日處以1.05萬元罰款。

圖片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于同年9月7日、9月10日被多家自媒體預警并曝光。

圖片來源:企查查

普通食品,功效頗多?

接下來我們來關注一下該平臺目前售賣的泰爾美生γ-氨基丁酸牛奶蛋白壓片糖果存在哪些宣傳問題。

據該平臺代理提供的產品宣傳資料介紹,泰爾美生γ-氨基丁酸牛奶蛋白壓片糖果中含有的濃縮牛奶蛋白成分可以“助力免疫、增強抵抗”、番茄紅素可以“抵御氧化、根源抗老”、茶多酚可以“保護健康、助攻免疫”等等功效。

圖片來源:該產品宣傳資料

據了解,泰爾美生γ-氨基丁酸牛奶蛋白壓片糖果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11343018101630,產品類別為糖果制品,屬于普通食品,由泰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出品,深圳市榮格科技有限公司為總經銷。

圖片來源:產品外包裝

無獨有偶,該平臺目前售賣的每生元系列產品,同樣也存在類似宣傳問題。

據該平臺代理提供的產品資料介紹,每生元系列產品中含有的長雙歧桿菌BL21具有“改善胃腸道功能、增強免疫功能、阻止病菌的定植與入侵功能”、含有的干酪乳桿菌具有“降低血漿膽固醇、增強對病毒的抵抗力、加快清除腸道內細菌”的功能。

圖片來源:該產品宣傳資料

經查,每生元系列產品的生產許可證編號為SC10733052100187,很明顯該系列產品均為普通食品。

圖片來源:該產品外包裝

很明顯,上述兩款產品都存在暗示具有提高免疫力的保健功效。如此宣傳確實會誤導消費者,進而誤以為該產品具有相應的保健功效。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保健食品的相關規定,具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的食品一律歸為“保健食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同時規定,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當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時,可依據《廣告法》第九條第(十一)項的規定以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禁止的情形對其定性。非保健食品廣告宣傳保健功能,是對食品本身性能和功能的虛假描述,容易引起消費者的誤解,可以虛假廣告對其定性。

五級代理,收益幾何?

文章最后我們再來關注一下該平臺現推行的模式制度。據該平臺代理提供資料我們了解到“榮邑選”設有五個級別,分別是V1、V2、V3、V4、V5。每個等級達成需要的條件不同,當然等級不同拿貨的價格以及獲取的收益也不同。

用戶通過在“榮邑選”APP購買產品來獲取相應分值,以此來達成相對應的等級,產品分為以下幾個規格:

一盒三仁茶318元(1分) 五盒三仁茶1500元(5分)

一盒營養餐220元(1分) 五盒營養餐999元(4分)

一盒植物奶220元(1分) 五盒植物奶999元(4分)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購買任意一款產品都可以升級為V1會員

達成V1會員后升級規則介紹如下:

V2:團隊累計20分值(小市場5分)

V3:團隊累計100分值(小市場30分)

V4:團隊累計600分值(小市場200分)

V5:團隊累計2000分值(小市場600分)

如果用戶想快速升級,在成為V1后再消費3960元購買合計18盒的產品大禮包,包含六盒三仁茶、六盒營養餐、六盒植物奶。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不同等級代理銷售利潤不同,詳細介紹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團隊內用戶購買產品級差獎勵如下圖: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如果團隊內出售一個加速包同時可以獲得獎勵。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平臺為了鼓勵用戶沖業績,特別設置了V5分紅月獎勵、管理獎、開拓獎以及V587獎。

V5月分紅獎勵:用戶等級必須達到V5,每個月按照團隊零售額計算可獲得對應的分紅獎勵,10萬以下業績拿2%、10-20萬業績拿3%、20-30萬業績拿4%、30-50萬業績拿5%、50-80萬業績拿6%,最高500萬以上業績拿13%。

管理獎:用戶等級同樣得是V5,可以獲得直推V5用戶分紅收入的10%,間推V5用戶收入的10%。

開拓獎:當團隊業績達到500萬以上,分享的直推用戶業績也達到了500萬,就可以獲得直推用戶收入的10%。

V587獎:分三個檔,第一個檔團隊業績達到130萬,直推三個V5用戶,可獲得公司整體零售額的1%;第二個檔團隊業績達到260萬,直推五個V5用戶,可獲得公司整體零售額的1%;第三個檔團隊業績達到600萬,直推十個V5用戶,可獲得公司整體零售額的1%。

圖片來源:該平臺推廣資料

以上便是“榮邑選”APP現推行的模式制度以及獎勵制度。 《禁止傳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榮邑選”發展人員以先后推薦關系形成上下級,進而形成團隊。高等級用戶可獲得其下級(直接和間接)代理所獲收益一定比例的推薦獎勵、極差獎勵和管理獎勵以及月分紅獎和V587獎。該行為屬于《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一)項“下列行為,屬于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所指的傳銷行為。行政處罰種類、依據:拉人頭、團隊計酬;行政處罰內容: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有本條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至于以“為每個家庭成員提供專業健康管理,獲取健康生活和幸福人生”為目標的榮格科技集團今后如何發展?目前“榮邑選”APP售賣的產品存在的宣傳問題以及該平臺現推行的模式獎勵制度存在的相關問題是否會得到重視和整改?對此,我們將持續保持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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