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取消高層次人才及配偶入戶年齡限制

日期:2017-04-12 07:37:5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今后,我市擬取消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戶的年齡限制,即使高層次人才選擇不入戶,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辦入戶。備受各界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今天全文刊發,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取消高層次人才 及配偶入戶年齡限制

深圳新聞網訊 深圳的大門將向世界各地的人才敞得更開。今后,我市擬取消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戶的年齡限制,即使高層次人才選擇不入戶,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辦入戶。備受各界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今天全文刊發,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取消兩項人才工作行政許可

人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第一資源已成為社會共識。此次條例的制定,旨在通過立法破除制約創新和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激發人才創新創業創造活力。

《條例(草案)》突破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對目前人才工作領域涉及的兩項行政許可制度進行了改革。

一是取消非學歷教育辦學機構、職業培訓機構設立行政許可,改為登記備案制,

以減少行政許可對機構設立和行業發展的限制,建立由市場、社會認可促進非學歷教育和職業培訓機構發展的機制。

二是取消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改為登記備案制。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人力資源服務在人才工作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通過取消行政許可,可以降低準入門檻、簡化辦理程序,從而加快促進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的發展。

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可直接入戶

在入戶和申請居住證方面,高層次人才將不設門檻。《條例(草案)》規定,高層次人才和符合條件的其他人才可以直接申領居住證或者申辦入戶,其配偶可以自愿選擇直接申領居住證或者申辦入戶。

據介紹,與我市現行政策相比,此項規定作出兩方面改變:第一,取消了本市現有規定關于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戶和申辦居住證年齡方面的限制。根據現行規定,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戶要符合相關年齡條件,如果不入戶深圳,則年滿60周歲即無法辦理本市居住證。需要特別說明的是,本條規定是對已經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可以不受年齡限制辦理入戶和申領居住證,個人在進行高層次人才認定時,仍要符合相關認定條件中的年齡要求。

第二,改變了目前高層次人才配偶入戶需要以高層次人才本人入戶為前提的規定。高層次人才選擇不入戶,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辦入戶。

今后,我市擬取消高層次人才及其配偶入戶的年齡限制,即使高層次人才選擇不入戶,其配偶也可以直接申辦入戶。備受各界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工作條例(草案)》今天全文刊發,公開征求公眾意見。

科研人員在我市離崗創業可暫保留原職務

如何打破“單位壁壘”,促進人才合理流動?《條例(草案)》規定,市人才工作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政策措施。

為促進科研人才雙向流動,《條例(草案)》規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可以面向社會提供一定比例的兼職教師和兼職研究員崗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可以到科技型企業兼職并按規定獲得報酬。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在本市離崗創業,在規定期限內返回原單位的,接續計算工齡并保留原聘專業技術職務。

財政資助項目科研人員也可共享成果

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是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按照我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應由單位規定或者由單位和科技人員約定獎勵和報酬的方式和數額。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科研人員相對于單位處于弱勢地位,通過單位規定的方式,科研人員將處于不利地位。為此,《條例(草案)》要求,市政府發布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指引,單位按照指引制定本單位獎勵和報酬制度或者與科技人員約定獎勵和報酬,以更好地保護和激勵科研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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