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惡意拖欠工資,企業拖欠工資的怎么處罰

日期:2023-02-04 11:14:4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如何判定惡意拖欠工資

以隱匿財產、潛逃等方式躲避付款職工的勞務報酬,金額較大,經政府相關部門勒令付款仍不能收取的個人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以隱匿財產、潛逃等方式躲避付款職工的勞務報酬或者是有水平付款且不付款職工的勞務報酬,金額較大,經政府相關部門勒令付款仍不能收取的,處三年有期徒刑或拘留,處以或是單處罰金;

造成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人民幣。企業犯前款罪的,對企業被判罰款,并對直接責任人的管理人員和其它直接責任人員,按照前述的相關規定懲罰。是前2款個人行為,并未造成后果,在移送起訴前付款職工的勞務報酬,并按規定擔負相對應承擔責任的,能減輕或是減輕處罰。

二、企業拖欠工資的怎么處罰

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公司有以下個人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各自責令限期付款職工的勞動報酬、員工薪水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差價或是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逾期未收取的,勒令用人公司依照應付金額50%之上1倍以內的規范測算,向職工加付補償金:

(一)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勞動報酬的;

(二)付款員工薪水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

(三)解除勞動關系未依規給與員工經濟補償金的。

第三十條有以下個人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改;

對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三)項規定的違法行為的,處2000元以下2元以下罰款:

(一)蠻不講理抵觸、阻礙勞動保障部門按照本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勞動監察的;

(二)沒有按照勞動保障部門的需求申報書面報告,隱瞞事實真相,出示偽證或是藏匿、毀滅證據的;

(三)經勞動保障部門責改拒不改正,或是拒不執行勞動保障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

(四)威脅恐嚇舉報者、舉報人。

違背前款規定,組成違反治安管理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規給與治安管理;

涉嫌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梳理關于公司拖欠工人工資的法律法規知識。

不論是大型企業或是中小企業,誠實守信才算是立志立身之本,針對托欠員工收入的公司,是不以社會發展所認可的。

大伙兒碰到這種公司時,一定要懂得拿來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你有任何困惑,網有在線律師咨詢,歡迎你及時資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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