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日期:2023-05-29 12:01:1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2)對于持有公司限售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按照該通知規定,公司派發現金紅利時,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8元。

(3)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后,扣稅后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8元。如該類股東取得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4)對于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股東(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者):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8元。如該類股東取得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20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公司股東可在工作日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本次權益分派實施的相關事項。

聯系部門:青島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

聯系電話:0532-87520886

特此公告。

青島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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