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為:招標文件部分要求不合理。投訴事項2為:其應當通過資格審查。投訴事項3為:中標價格過高。本機關依法調查并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1、2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投訴事項3缺乏事實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采購人廢標。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招標文件編制不合理、資格性審查錯誤的問題限期改正。
財 政 部
2023年4月13日
案例探討:
在上述案例中,該項目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代理機構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將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原件作為資格性審查條件,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的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這咋一看沒什么問題,許多采購人、代理機構在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時也是這樣操作的。但是,根據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一千八百八十九號)投訴處理意見,《中小企業聲明函》并不能成為決定企業是否通過資格性審查的決定性條件。簡單而言,就是《中小企業聲明函》不能作為資格性審查條件。
根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87號令)第十七條的規定,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不得將投標人的注冊資本、資產總額、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或者評審因素,也不得通過將除進口貨物以外的生產廠家授權、承諾、證明、背書等作為資格要求,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而中小企業的認定劃分對企業員工數量、營業額有明確的要求,必須低于一定員工人數的企業才能算中小企業,比如零售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20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
如果招標時候強制要求所有供應商都必須是中小企業,那就意味著300人規模以上的企業不能參與投標,這也就屬于將從業人員、利潤、納稅額等規模條件作為資格要求了。財政部最后判定投訴企業的投訴事項成立,認定貴州蔚藍天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應該通過資格性審查,且招標文件部分要求不合理,最后項目被勒令廢標,且責令采購人、代理機構就招標文件編制不合理、資格性審查錯誤的問題限期改正。
實際上,該案例中不能將《中小企業聲明函》作為資格性審查條件,主要是因為存在規模條件限制對投標人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的問題。筆者認為,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可以要求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讓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享受相關的政策扶持紅利,但是不能將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作為資格要求對中小企業進行過度保護。
我們都知道,國家出臺的相關扶持保護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是為讓中小企業可以更好地參與政府采購等市場競爭活動,激活市場經濟,讓中小企業發展壯大,而不是隔絕中小企業與大企業或事業單位等的競爭。
對此,筆者認為采購人、代理機構在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招標時,不要片面地想著如何將大型企業等拒之門外,過度保護中小企業,而是要考慮引入適合的抓手,引導中小企業提升自身實力及資質條件,讓其擁有與大型企業競爭的底氣。
以上就是關于面向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項目,企業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能否通過資格審查的相關探討了。如果大家對《中小企業聲明函》能不能作為資格要求的問題有不同的看法,歡迎大家點擊關注我們一起交流探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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