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賽騰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日期:2023-04-24 11:37:49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1、對于持有本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 號)、《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 101 號) 等有關規定,公司派發股息紅利時,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3元。待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 5 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內(含 1 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20%,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24元;如其持股期限在 1 個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 10%,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77元;如其持股期限超過 1 年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3元(上述所得統一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公司股權激勵對象持股的股息紅利按上述規定計稅。

2、對于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按照《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 2012﹞ 85 號)有關規定, 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該通知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繼續暫減按 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 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即公司按照 10%的稅負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77元。

3、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現金紅利,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由公司按照 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77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通過“滬股通”投資公司 A 股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4〕 81 號)的規定,在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不具備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投資者的身份及持股時間等明細數據的條件之前,其股息、紅利所得暫不執行按持股時間實行差別化征稅政策,由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股利為人民幣0.477元。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 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繳義務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應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5、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3元 。

五、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請根據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12-65648619

特此公告。

蘇州賽騰精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4月24日

本版導讀

2023-04-24 2023-04-24 2023-04-24 2023-04-24 2023-04-24
留言與評論(共有 0 條評論)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