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馬互市制度的建立,源于茶馬古道,它是一條穿行于西南邊疆的馬幫道路。這條古道之所以能發展起來,是因為藏地與其他地區飲食習俗不同所致。
藏族人民身處青藏高原,海拔高氣溫低,以肉食為主,來保溫避寒。但是肉食太過葷腥,需得用茶葉才能消解其味,正所謂“以其腥肉之食,非茶不消;青稞之熱,非茶不解。”茶葉可以說是藏區人民的必需品。
藏區因為地形氣候原因,是不產茶葉的,但和西藏緊挨的川滇地區卻是盛產茶葉的。而藏區的馬匹又是川滇地區稀缺的,二者的經濟形成了很好的互補,所以貿易活動頻繁開展起來,形成茶馬古道。
茶馬古道形成于唐宋年間,唐朝時的茶馬互市并沒有形成統一的制度,如《封氏聞見記》載:“始自中原,流于塞外。往年回鶻人朝,大驅名馬,市茶而歸。”可見互市已有,管制稍缺。
到了宋代時,多個政權并立,兵戈不休,優質戰馬資源被契丹、黨項等族人所占有,宋朝為了應付北方的強大軍事威脅,需要購進高戰力戰馬,這時候茶馬古道發揮了巨大作用。
明朝茶馬互市制度建設
明朝建立之后,中原與西藏的經濟往來越來越密切,當時的河州、秦州、洮州都是漢藏兩族進行貿易的主要地方,兩地貿易中茶葉和番馬的份額呈大幅度增長。
比如明武宗時,“所攜茶鹽以數十萬計”可見茶葉的貿易量之巨大,“專令蒸造烏茶,運至巖州,置倉收貯,以易番馬。”番馬的交易量同樣很有市場。
隨著貿易比重的加大,明朝政府將茶馬互市的管理制度也提上了日程。洪武五年時,規定茶馬貿易“馬一匹,茶千百斤。”對于貿易比價有了明確規定,在洪武十六年出臺了“土賦”制度,對于烏斯藏地區的貢期和貢使都有一定的規定。
之后為了防止官員假朝命以濟私,洪武26年推行“金牌信符”制度,《黃愧歲鈔》中說道:“洪武初于陜西河州、西寧各設茶馬司,制金牌四十一……以茶易馬,上馬四十一斤,中馬六十斤,下馬四十斤。”
到了明萬歷年間,明朝政府頒布了“收納差發馬匹,給以價差”的茶馬比價制度,它是鑒于明朝與周邊馬背民族往來密切基礎上,對于茶馬交易的進一步規范。
以上所有的茶馬互市管理制度,多是明太祖洪武朝頒布的,可以看出整個茶馬互市是以國家為主導的,是政府看到了茶馬互市背后巨大的利潤而主動推行的。
這種推行是與明朝的國防密不可分的,明朝即使統一天下,但也面臨著北方韃靼、瓦剌、建州女真等游牧民族的威脅,對于戰馬的需求量依然很大,而藏區的番馬質量優質,可以滿足這一需求。
明代茶馬互市的終局
明代茶馬互市繁榮的背后一直存在危機,只不過被前期貿易的盛景掩蓋了,這里面既有著制度方面的缺陷,又有明后期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的沖擊,與統治的薄弱也有一定關系。
茶馬互市制度的危機
為了政權統治的穩定,朱元璋以壟斷的方式,通過茶馬貿易從其他民族那里獲得優質的戰馬,這是以犧牲這些民族民眾的利益為前提的,時間長了自然會積壓不滿情緒。
隨著統治危機的加深,鑒于茶馬互市中的巨大利益,明朝政府頒布了更加苛刻的管理制度。比如明朝后期實行的禁茶政策,將所有的茶葉都掌握在政府手中,這樣更易于壟斷茶馬互市。
這時就不是茶馬交易了,而成了明朝政府的獨角戲,更便于對優質戰馬資源的掠奪,這種竭澤而漁的政策制度必然不會存在太久,隨著明朝商品經濟的發展,越來越多的私人貿易興起,沖擊著官方的壟斷地位。
其實針對走私、黑茶等民間活動,明朝一直有制度限制,比如上文提到的金牌信符制,就是一種官方認定,審核身份的制度,如無信符的話,是要被判重刑的。
明朝后期商人階層的崛起,沖擊著官方茶馬互市的進行,他們通過低價向少數民族購買馬匹,進而高價賣給政府,從而賺取差價,又或者通過低價購進茶葉,再長途跋涉高價賣給少數民族,獲得優厚的回報。
此時國家再也不能獨攬茶馬互市之權了,反而在民間商人的夾縫中求生存,這一切都是早期茶馬互市管理制度埋下的后患。
不能因為明朝政府在茶馬互市管理制度設定上的目的不純,就否認了茶馬互市本身的歷史性貢獻。客觀來說,正是在明朝政府的主導下,茶馬互市才得以繁榮發展。
如果放任其自由無序發展的話,漢藏之間的經濟文化往來就沒有那么頻繁,而且時斷時續,不利于發展壯大,那么內地與西藏地區的聯系也會大打折扣的。
明代茶馬互市管理制度,也為現今處理民族之間或者國與國之間的貿易往來提供了經驗, 而且它對明朝前期的影響是積極的,促進了農業進步,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結語
茶馬互市管理制度,屬于明朝政府重農抑商政策的一部分,它既有政治目的,也有經濟目的,這些目的的背后就是明朝加強集權、穩定政權的初心。
最終的效果是明顯的,通過茶馬互市雖然犧牲了商業環境,但是明朝的農業發展蒸蒸日上,國家統治的根基筑牢了。時移世異,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茶馬互市管理制度走向了終局,但是不可否認它的歷史貢獻。
參考文獻
《明史》
《明史紀事本末》
《中國經濟史》
《明:繁華與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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