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閱卷與查卷制度的起源

日期:2023-06-19 12:23:3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其實,彌封制最早在太宗淳化三年就有了雛形,“蘇易簡知貢舉,殿試始令糊名考校”。但是彌封制并未完全杜絕科場中的舞弊現象,做記號、識筆跡等作弊行為仍屢禁不止,宋真宗接著又推出了謄錄法。即設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謄抄試卷,用于閱卷。這樣就有效地杜絕了“識認字畫之弊”。

宋代匿名閱卷的彌封制實行后,也發生了一些趣事。嘉祐二年(1057年),大文學家、翰林學士歐陽修被任命為省試知貢舉。當時,風行一種怪誕文風,其代表人物叫劉幾。歐陽修作為當時詩文革新運動的倡導者,對這種以生造詞語、文句拐扭,內容空虛怪誕為時尚的“太學體”予以堅決打擊。正好劉幾也在這次的考生之列。因為是彌封制,看不到考試者的名字,但是在閱卷過程中,歐陽修發現一份卷子里有一些怪模怪樣的語言:“天地軋,萬物茁,圣人發……”歐陽修認為這一定是劉幾的試卷,批寫“秀才剌,試官刷。”又在空白處批了一個大大的“謬”字,并命人把這份卷子張貼在試院的墻上,以示懲戒。事后一查,這份被歐陽修刷掉的卷子,果然是劉幾的。緊接著一批寫險怪文章的人也都被刷了下來。嘉祐四年(1059年),歐陽修又被任命為殿試主考,他聽說,這次劉幾又通過了會試,取得了參加殿試的資格。歐陽修認真地審查考卷,當他看到一份卷子中有“太上收精藏也下冕旒之下”之類生澀別扭的語句,以為是劉幾了,便毫不猶豫地刷了下去。但事后一查,被刷下去的卻不是劉幾,而是蘇州人蕭稷。

歐陽修看到最后,有一份卷子中有這樣的話:“故得靜而延年,獨高五帝之壽;動而有勇,刑為四罪之誅。”不僅平實自然,而且跟試題《堯舜之性賦》扣得很緊,不禁擊節贊賞,并將它定為第一。

等到唱名時,大家才得知這個被歐陽修定為狀元的人叫劉輝。是原來劉幾在考試之前才改了的名字。

清代放落卷:最早的查卷制度

到了清代,科舉考試更為普及,每屆到京城參加科考的舉子近萬人,可是錄取的僅僅二百多人,孤寒下第者自然是數倍于金榜題名者。“即使內外諸簾,一秉至公,而中式之人,未必皆稱得士。而此九千余人向隅而泣者多矣”。當時凡生員參加鄉試未被錄取者,舉人參加會試未被錄取者,即為落第,亦稱下第。他們的卷子稱為落卷。

最初規定,凡是中式者試卷交到禮部磨勘備查,其余皆廢棄。試想,落第者失意科場之后,有一個迫切而焦急的愿望,就是希望盡快看到自己的考卷,看到考官的批語,弄明白自己落榜的原因。

康熙十八年(1679年),推出了“發領落卷”制度:“各房落卷,同考官將落卷俱批出不中緣由,開榜之后,順天府出示,于十日內,令本生領取原卷閱看,不許藏匿勒掯。”發領落卷的推行,產生了不錯的效果,一些被考官誤判、或點竄破句、或被錯謄他人試卷的情況,因此得到了糾正,士子可以將這些瀆職考官等呈部題參,使他們得到應有的處罰,一時間“士論稱快”。

光緒十五年(1889年)九月湖廣鄉試,彌封官將紅號錯印。開榜之后,湖南清泉縣人王之杰領出落卷,與己作不符;“當經檢查該員,頭場墨卷彌封所原印緣字二十三號,另有湖北王之杰一名,頭場墨卷彌封所原印聲字五十六號,其二場墨卷,彌封所因姓名相符,未經細查卷面紅號,彼此錯印”。雖然這二人試卷均未取中,也沒有其他情弊,經過調查,彌封官戶部主事張立德,并滿監臨文治、漢監臨潘祖蔭,卻難逃疏忽瀆職之責,每人處以罰俸三個月的處理。

更可笑的是,一些主考官閱卷,做不到逐卷批點,不過如走馬看花,擇其悅目者取而薦之,其余補點數語便擲落;更有懶惰的主考,將補批、補點之事讓家丁代為。發領落卷的實施,安撫了落第者的不平情緒,起到了監督考官的作用,取得了明顯效果。(作者為文史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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