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省通報多起糧食購銷領域問題

日期:2023-04-14 11:33:22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5.志丹縣司法局四級調研員、原糧食局局長劉玉斌受賄案。劉玉斌利用職務便利,在志丹縣儲備糧銷售、采購過程中,通過提前向糧食經銷商透露招投標信息和競標底價等方式,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4次收受糧食經銷商好處費49萬元。劉玉斌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劉玉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8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6.定邊縣聚豐糧食購銷儲備庫原經理姚錦武貪污、挪用公款、濫用職權案。2014年至2019年,姚錦武利用職務便利,侵吞聚豐糧庫公款120余萬元;挪用聚豐糧庫公款366萬元歸個人使用;擅自改變糧食收購資金用途,違規將160萬元糧食收購資金出借給他人,致出借資金無法收回,使國有資金造成重大損失。姚錦武還涉嫌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1月,姚錦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同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7.陜西糧農集團云桂糖酒副食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賈增科嚴重失職案。賈增科未按規定履行職責,造成2781萬余元國有資金無法追回,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賈增科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7月,賈增科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3年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安徽通報8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問題

近年來,安徽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會同巡視巡察、發改、財政、審計、國資、市場監管、糧食和儲備等部門開展了糧食購銷領域腐敗問題專項整治,糾治了一批突出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案件,推動完善了一批監管制度,取得了一批管長遠的治理成果。日前,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八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進行公開通報,具體如下:

1.安徽省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關飛、聶軍和周新開3任“一把手”嚴重違紀違法案。2002年至2021年,關飛、聶軍、周新開連續3任省糧食集團“一把手”帶頭違紀違法,對班子成員和下屬人員違紀違法行為默許縱容,導致省糧食集團發生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利用職務便利,在經營糧食業務、項目承攬、工程建設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分別收受賄賂500余萬元、330余萬元、290余萬元,涉嫌受賄犯罪;關飛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巨額貿易融資貸款被非法挪用,造成國有資產損失2.3億余元;聶軍、周新開通過“陳化糧”“轉圈糧”“價差糧”等手法“靠糧吃糧”分別騙取國家補貼690余萬元、200余萬元,涉嫌貪污犯罪。關飛、聶軍、周新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先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安徽糧食批發交易市場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安徽現代糧食物流中心庫原負責人董增玉受賄案。董增玉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購銷、糧庫租賃、申報建庫補貼、貿易購銷合作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165萬余元。董增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

3.合肥市肥西縣瑞豐糧油購銷儲備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經理戴照奎挪用公款、行賄、貪污、受賄案。戴照奎利用職務便利,多次以“打借條”等方式挪用公款1200余萬元歸個人使用;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20萬元;利用職務便利,以虛報開支等方式,伙同他人貪污公款89萬余元;在工程項目、資金拆借、糧食購銷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480余萬元。戴照奎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二個月并處罰金。

4.黃山市軍糧供應站原站長(黃山市糧食儲備庫原主任)汪永泉貪污、受賄案。汪永泉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貿易購銷合作、截留溢余糧油銷售收入、虛報運輸費等方式,個人或伙同他人貪污公款40余萬元;在糧油購銷、糧油代儲、入庫裝卸、車輛租賃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38萬余元。汪永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

5.宿州市碭山縣利祥糧油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關帝廟分公司、闞寨分公司原經理徐東京貪污、受賄案。徐東京利用職務便利,伙同他人通過操作“轉圈糧”、私賣“升溢糧”、虛報糧食損耗、騙取購倉款等方式,共同貪污公款183萬余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出庫、費用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索取和收受賄賂83萬余元。徐東京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6.蚌埠市懷遠縣萬福糧庫原主任常振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常振磊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倉庫租賃費收入不入賬的方式,貪污公款42萬余元;在工程款結算、附屬工程承包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賄賂10萬元;挪用公款2800萬元給他人用于營利活動。常振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七個月并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7.阜陽市臨泉縣糧食儲備庫原主任王運杰濫用職權、貪污、受賄案。王運杰濫用職權,以明顯高于市場正常水平的價格收購糧食,向特定糧商輸送利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90余萬元;利用職務便利,通過侵吞、虛報套取等方式,貪污公款46萬余元;利用職務便利,在糧食輪入輪出、工程建設項目承攬、工作安排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60余萬元。王運杰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8.六安市霍邱縣臨水糧油購銷有限責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林軍貪污案。徐林軍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報入庫糧食數量、私賣國有政策性糧食等方式,貪污公款138萬余元。徐林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并處罰金。

(記者: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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