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員違紀將影響養老金 明確其應降低的福利待遇

日期:2017-07-09 06:43:29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日前,為從嚴管理干部,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處分工作,人社部日前發布通知,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中的部分問題進行明確。通知強調,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并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并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而此前的規定并未明確要對全部涉嫌違法違紀退休人員立案調查及其應降低的企業福利待遇。

  通知中指出,已經退休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并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對于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其養老保險等相應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有關規定表明,給予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未重新明確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從審查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12%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后調整退休費時,按原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低一個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準執行;重新明確執行退休待遇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按降低后的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基本退休費和補貼,今后調整退休費時,按降低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準執行。

  對給予開除處分但未被判處刑罰的,從審查結論作出的次月起,按25%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確定。今后調整退休費時,按最低職務層次(技術等級)的標準執行。

  游鈞說,當前,工傷保險工作要全面推開工傷預防工作,做好流程管控和項目驗收評估,確保工傷保險基金合理合規使用,確保工傷預防工作發揮實效。全面推進待遇調整機制科學化、規范化,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落實方案,做好與省級統籌工作的協調推進。

  在22日召開的全國"互聯網+人社"推進座談會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人表示,9月底前基本實現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人社部決定7月3日至8月3日在全國組織開展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專項檢查對象是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建筑、制造、采礦、餐飲等勞動密集型企業以及勞務派遣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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