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標準提高,鼓勵家屬參加!這份職工福利有新變化,網友紛紛點贊!

日期:2020-06-19 06:55:5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近日,杭州出臺《2020年杭州市開展職工療休養工作暫行規定》,鼓勵在杭州市全域療休養、提高經費標準,今年有什么線路安排?一起看看吧!


鼓勵在杭州市全域療休養,這些線路可選擇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除適當考慮對口幫扶(支援、合作)、山海協作和杭州都市圈合作需求外,2020年職工療休養活動應安排在杭州市域內的旅游度假區、特色景點、美麗鄉村和職工(勞模)療休養基地,鼓勵區、縣(市)積極開展職工療休養結對和互送,交錯開展職工療休養活動。


參考線路(部分):


線路1:淳安、建德療休養五天,可去往千島湖森林氧吧、千島湖中心湖區、下姜村、靈棲洞、梅城古鎮等地。


線路2:杭州、蕭山療休養五天,可去往湘湖、西溪濕地、良渚古城遺址公園、三臺云水等地,體驗錢塘江夜游。


組織15000名一線職工療休養,優先安排抗疫一線人員


市總工會本級將組織15000名一線職工免費療休養,各級工會要專門預算經費,組織一線職工在杭開展免費療休養活動,深化工會服務職工工作,切實保障一線職工的休息休養權。


職工療休養活動應當面向廣大職工,以生產、工作一線職工為主,優先考慮參與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層干部等和各類先進模范人物,照顧因工負傷或即將退休的職工。


鼓勵職工家屬隨同參加療休養


各單位組織療休養活動,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可由職工提出申請,經雙方單位批準同意后,職工直系親屬隨同參加療休養活動。職工直系親屬符合職工療休養條件的,療休養費用由家屬所在單位按標準給予報銷。不符合職工療休養條件的,需與承辦單位協商訂立旅游合同,費用自理。

落實疫情防控等各項安全措施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職工療休養程序組織實施,并由組織單位或承辦單位購買額度不少于100萬元/人的人身意外險,費用在療休養經費中列支;要加強對承辦單位的監督和指導,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確保療休養活動圓滿順利。


鼓勵提高職工療休養經費標準

在杭州市域內開展療休養活動,可分批次、分時段靈活組織開展。組織實施療休養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工作生產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療休養時間,職工療休養所占用的工作日不超過5天的,不得抵充國務院規定的職工年休假假期。亦可適當結合雙休日,在杭州市域范圍內實施短途多次療休養活動。


鼓勵提高職工療休養經費標準。在單位行政福利費允許的范圍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療休養經費可按照不超過3000元/人的標準列支。國有企業療休養費用標準根據財務規定在成本費用中據實列支,參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標準執行。

遵守療休養紀律相關規定

療休養活動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央廉政建設、作風建設等有關規定,嚴禁承辦單位虛開發票套現,嚴禁冒名頂替參加職工療休養,嚴禁未經單位批準、未落實安全責任自行出行報銷費用等行為。


(來源:杭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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