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通知:干部職工正常員工福利?待遇要保障(最新全國31個省區市職工福利標準)

日期:2020-06-09 08:06:1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中辦國辦通知:干部職工正常員工福利待遇要保障(最新全國31個省區市職工福利標準)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貫徹落實激勵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各項舉措,關懷干部身心健康,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


按照全國總工會的相關規定,基層工會元旦、春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一起來了解,哪些職工福利是符合規定的!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發節日慰問品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2017年12月15日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全國31個省區市職工福利標準



No.1

北京


全年支出總額不高于當年本級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的50%。


  北京市總工會下發《關于2019年度基層工會開展慰問活動有關經費事項的通知》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的少量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慰問標準由全年支出總額一般不高于當年本級工會經費預算支出的30%調整為50%。




No.2

天津


全年節日慰問品最高每人不得超過1000元。


  天津下發《天津市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規定:


  工會逢年過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嚴禁發放現金和各種購物卡。


  發放標準必須控制在基層工會當年全部經費收入的50%以內,全年節日慰問品最高每人不得超過1000元,發放范圍為全體工會會員。




No.3

河北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1800元。


  河北省下發《河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 1800 元。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實物發放或指定地點限時領取確定物品的提貨憑證,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及代金券。




No.4

山西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800元。


  2019年4月22日,山西省總工會下發關于調整基層工會逢年過節慰問標準和方式的通知,《關于服務職工經費支出若干問題的具體規定》中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慰問品的標準,調整為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1800元。




No.5

內蒙古


全年節日慰問品總額不得超過2000元。


  2019年1月23日,自治區總工會制發的《內蒙古自治區總工會關于調整基層工會逢年過節慰問品標準的通知》規定:


  基層工會使用工會經費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標準提高為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2000元。




No.6

遼寧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800元。


  遼寧省下發《遼寧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均支出總額不超過1800元。“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No.7

吉林


每位會員最高年均不超過1800元。


  吉林省下發《吉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


  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靈活便捷的發放方式,但不可以發放現金、購物卡等代金券。此項支出每位會員最高年均不超過1800元。




No.8

黑龍江


年度發放慰問品總額不得超過1500元。


  黑龍江省下發《黑龍江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發放慰問品總額不得超過1500元。不得購買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發放的物品。




No.9

上海


發放節日慰問品需附本人簽收清單。


  上海下發《上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節日慰問品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不得購買發放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年度發放總金額不得超過基層工會當年度留成經費的50%。


  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可以為實物或到指定地點限時領取確定物品的提貨憑證,所發放的節日慰問品需附本人簽收的清單,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




No.10

江蘇


節日慰問品不超1800元。


  江蘇省下發《江蘇省總工會關于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規定:


  逢年過節時,基層工會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發放標準為每位會員每年不超過1800元。




No.11

浙江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


  浙江省總工會印發的《關于加強和規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細則》明確:


  基層工會可在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原則上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同時全年用于慰問支出總額不得突破當年撥繳經費收入的60%。




No.12

 安徽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


  安徽省下發《安徽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每人每年不超過1500元。




No.13

福建


慰問品年度總額1800元。


  最新版《福建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于2019年1月1日開始執行。其中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1800元。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月餅、粽子、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No.14

江西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2100元。


  江西下發《江西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工會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2100元,先從基層工會留成的撥繳經費中列支。


  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代金券。




No.15

山東


慰問品年度總額不超過2000元。


  山東省下發《山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


  逢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各級工會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2000元,但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等代金券。


 


No.16

河南


節日慰問品不得超過2000元。


  河南省下發《河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節日慰問品總額視基層工會經費情況確定,最高不得超過2000元。


  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可直接發放慰問品或慰問品領取券,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


  


No.17

湖北


基層工會每人每年不超過1700元。


  2019年1月22日,湖北省總工會發出《關于調整基層工會職工集體福利標準的通知》,將職工福利標準在一些方面進行了調整: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700元,工會經費充足的企業單位工會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




No.18

湖南


節日慰問物品每人每年不超2100元。


  湖南省下發《湖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節日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每人每年不超過2100元。


 


No.19

廣東


節日慰問品年度總額不超過人均2500元。


  廣東省下發《廣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普通粽子、普通月餅、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等,年度總額一般不超過人均2500元。


 


No.20

廣西


年均總額不超過1500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下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明確:


  基層工會在本級當年留成經費范圍內,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可采取實物發放或提貨單等便捷方式實施,提貨單須注明物品名稱和數量;不可發放現金、購物卡和代金券;每位會員發放慰問品年均總額不超過1500元。


  


No.21

海南


年度總額不超過1500元,單次不超過500元。


  海南省下發《海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1500元,單次不超過500元,不得從行政補助收入中列支。




No.22

重慶


端午、中秋200元以內,國慶300元以內。


  重慶市下發《重慶市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春節慰問標準控制在1000元以內,勞動節、國慶節慰問標準分別控制在300元以內,元旦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慰問標準分別控制在200元以內。




No.23

四川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2100元。


  四川省下發《四川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每位會員年度慰問標準不超過2100元。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




No.24

貴州


春節慰問品人均不超過500元,其他節日不超過200元。


  貴州省下發《貴州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省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


  發放標準為春節人均不超過500元、其他法定節日及符合規定的少數民族節日人均不超過200元。




No.25

云南


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


  云南省下發《云南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發放標準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除不得發放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現金、購物卡外,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No.26

西藏


年人均不超過1500元,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


  西藏自治區下發《西藏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辦法(試行)》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即:藏歷年)。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及日常生活用品等,年人均不超過1500元,每人每次不超過300元。基層工會嚴禁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提貨劵等。




No.27

陜西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2200元。


  今年1月15日,陜西省總工會發出關于調整基層工會逢年過節慰問品發放標準的通知,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慰問品的標準上限提高700元,每位會員年度總額不超過2200元。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須的生活用品等,不得發放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明令禁止的物品,基層工會可以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




No.28

甘肅


節日慰問物品每人每年不超2000元。


  甘肅省下發《甘肅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暫行)》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即:新年、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和經自治區以上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少數民族節日。發放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2000元。




No.29

青海


全年所有節日慰問合計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


  青海省總工會制定下發的《關于貫徹落實中華全國總工會加強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的實施細則》規定:


  基層工會經費可用于工會組織逢年過節向全體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


  其中“逢年過節”的年節是指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須的一些生活用品等。關于“少量”的標準,每位會員全年所有節日慰問合計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慰問形式為實物。




No.30

寧夏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800元。


  《寧夏回族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規定: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向全體會員發放節日慰問品。逢年過節的節日是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法定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開齋節和古爾邦節)。


  節日慰問品每人每年不超過1800元,節日慰問品的資金來源僅限于基層工會的撥繳經費收入。




No.31

新疆


  每年每位會員發放不超過1500元的節日慰問品。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明確:


  基層工會逢年過節可以每年向每位會員發放不超過1500元的節日慰問品。這些節日即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古爾邦節、肉孜節。


  節日慰問品原則上為符合中國傳統節日習慣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如粽子、月餅、米、面、油、肉、蛋、奶、水果、干果、洗護用品等。基層工會可結合實際采取便捷靈活的發放方式,但不得發放現金、購物卡、代金券等。



基層工會經費收支,這些“紅線”不能碰!


根據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印發的《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基層工會應嚴格執行以下規定:


(一)不準使用工會經費請客送禮。


(二)不準違反工會經費使用規定,濫發獎金、津貼、 補貼。


(三)不準使用工會經費從事高消費性娛樂和健身活動。


(四)不準單位行政利用工會賬戶,違規設立 “小金庫”。


(五)不準將工會賬戶并入單位行政賬戶,使工會經費 開支失去控制。


(六)不準截留、挪用工會經費。


(七)不準用工會經費參與非法集資活動,或為非法集 資活動提供經濟擔保。


(八)不準用工會經費報銷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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