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福利!達到這些要求即可申領政府補貼,快來看看你是否符合!
為弘揚工匠精神,引導職工提高職業技能水平,近日,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聯合出臺《浙江省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實施辦法》,給符合條件的本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發放技能提升補貼。
哪些人可以申領補貼?
能申領多少?怎么申領?
小編來為您解讀......
哪些人可以申領補貼
《辦法》明確,在浙江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職工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
★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以證書核發的時間為準。
補貼標準
技能提升補貼的標準由各統籌地區人力社保、財政部門根據當地失業保險基金運行情況、具體職業(工種)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標準等因素綜合確定,并適時調整。
★ 職工取得初級(五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000元;
★ 職工取得中級(四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1500元;
★ 職工取得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一般不超過2000元。
各市可根據本地重點產業發展方向和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區緊缺急需的職業(工種)目錄。取得本地區緊缺急需職業(工種)目錄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補貼標準可在原有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0%。
注意:
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
補貼怎么申領
符合條件的職工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12個月內,攜帶居民身份證和證書原件到本人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并填寫《浙江省參保職工技能提升補貼申領表》。申領時已失業的,到失業前最后一次繳費的失業保險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
代為申領的,需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的授權委托書。
審核發放流程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保繳費情況和證書信息審核。
審核通過的,應在當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門網站公示補貼申領情況,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并于公示結束后的15個工作日內直接將補貼資金發放至申請人本人的個人銀行賬戶或社會保障卡;
審核不通過的,應書面告知原因。
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運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技能提升補貼網絡在線申請、審核、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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