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通過:
2012年11月4日8點15分,1號井巖工頭四位朋友,在六一鋁土礦的2中區中深孔采場開展敲幫問頂工作之后,沒有發現現澆板有緊急情況。王xx、張xx拿出爬子開展扒渣,這時候現澆板忽然當然掉下來一塊鐵礦石,將張*柱推翻,左腳跪地至到布氏漏斗底端(布氏漏斗深層在4-5米長)將腿砸到。
本次安全事故經呼和浩特市中心醫院初步診斷:
1、左脛腓骨、跟骨破碎骨裂
2、左外踝骨折,左腳踝開放性骨折
3、創傷性休克
4、頭頂部開放式創傷
5、左肺挫傷
6、肝囊腫,膿腫不除外。
后轉到黑龍江省醫院,經確診:左脛骨平臺脛腓骨骨折并感柒,左脛骨近端脛腓骨骨折,左跟骨開放式脛腓骨骨折,左小腿骨筋膜室綜合癥,左外踝感柒,之后將左大腿截肢。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特申請勞動局對這次負傷一事展開核查,并按規定評定本次負傷為工傷事故。
此致
申請者:xx公司
2013年2月7日
以上就是關于為大家整理出的具體內容,企業所提出的工傷申請匯報必須寫的東西包含公司名字,負傷員工信息和聯系電話,事件發生通過,也有病況情況,即便公司不申請工傷鑒定員工可以自己申請辦理,有什么問題熱烈歡迎找律師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