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

日期:2023-06-14 12:06:2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不久前,亞洲一家上市公司的CFO一早來到公司就聽到一個令其驚詫的消息:該公司剛完成了一宗重大收購交易。但這筆交易既不是該CFO或其下屬安排的(他們也是當天早上才得知此事),也不是CEO因一時沖動而決定的,而且也未經董事會批準。

實際上,參與交易談判并最終簽約的人并不在該公司工作,甚至在該公司的公開文檔中都無法找到此人的名字。

就目標企業的情況而言,公司所作出的收購選擇也顯得不合情理。這家目標企業的主業同公司相差甚遠,并且業績也很不理想,收購它就好比一家玩具制造商決定收購一家管理咨詢公司。自然,這宗收購交易的結果不能令人滿意,所收購的業務不僅發生虧損,而且很難管理。如果是在其他公司,這種事——即未經高管層討論、未經董事會批準就作出重大企業決策的行為——即使不招致股東提出訴訟,也很可能會引發管理層嘩變。

但這里就不會。這里是家族企業,決定收購的人正是該公司的大股東——德高望重的家長——公司許多高管都是他的親友。在這類家族企業,上述收購交易絕非反常現象,這只是反映家族企業決策方式的又一例證。據該公司的財務主管說,“沒人敢向老家長提出質疑。”

這就是亞洲家族企業的現狀。誠然,家族企業并非亞洲的專利,但似乎這種企業形式在亞洲更為常見,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一項研究顯示,在香港的上市公司中,有2/3的企業至少有20%的股份為家族持有。近年來,不少家族企業轉型為上市公司,但許多企業仍未擺脫傳統的管理方式。小股東經常抱怨公司財務不透明、關聯交易可疑、管理風格獨斷專行等問題。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的秘書長賈米·艾倫(Jamie Allen)說:“一般公開上市的亞洲家族企業仍在按傳統方式經營,董事會中仍有家族成員,管理方法也遵從家族的傳統。”

如今,面對改善公司治理和提高盈利的壓力,亞洲的許多家族企業正將目光投向家族以外去尋找職業經理人,尤其是CFO。回報很不錯:首先薪酬往往可以開得很高,任職期也會較長,如果能贏得家族的信任,一位CFO通常可以任職十年甚至更久。

不過仍然不能掉以輕心。具有家族企業工作經歷的經理人指出,CFO在家族企業的境遇可能跟在其他企業迥然不同。他們表示:“你在加入家族企業前,先要擦亮眼睛看仔細。”

家族事務

亞洲大型家族企業的歷史可謂多姿多彩,例如臺灣最大的企業臺塑集團(Formosa Group)。該公司初創于20世紀30年代,當時還是少年的創始人王永慶向父親借了200美元開了家米鋪,此后他不斷擴張業務,涉足谷類加工、木材、電力、塑料等行業,最終成為了全球最大的聚氯乙烯(PVC)生產商之一。目前王氏家族仍控制著臺塑集團。另一個例子是凱瑟克家族(Keswick)控制的香港怡和集團(Jardine Matheson)。怡和是歷史最悠久的幾家洋行之一,它以鴉片貿易起家,后發展為業務多元的綜合商社,涉足金融、超市、房地產等業務。

在印度則有安巴尼家族(Ambani)所控制的信實公司(Reliance),這是印度最大的一家集團企業。但在去年,該公司創始人的幾個兒子之間的矛盾,導致公司一分為四。分析師認為,這種拆分行動給股東帶來的利潤,會少于給家族帶來的收益。

喬·斯塔威爾(Joe Studwell)所著的《亞洲教父》(Asian Godfathers)一書指出,許多亞洲家族企業都有一個共同特征,即憑借企業創始人的人脈背景,它們能夠獲得政府特許或執照,獲得壟斷或寡頭壟斷地位。無論是何鴻關的賭場、郭鶴年的面粉和糖類進口生意,還是李嘉誠、嘉道利(Kadoories)等家族經營的港口業務,都是如此。香港的投資者維護權益積極人士大衛·韋伯(David Webb)表示:“對那些關系深厚的商界大亨來說,這就像是掌握著印鈔機。”

憑借這種固若金湯的優勢地位,這些家族企業即使已經成為上市公司,也不會感到要提高企業透明度的壓力。香港中文大學法學教授劉殖強表示,這種狀況的結果就是,家族企業的公司治理改革只是走走形式,根本不觸及實質。他說:“家族企業的老家長不太愿意放棄對日常經營事務的控制權;即使公司的董事長頭銜叫做‘非執行董事長’,沒有他的最后拍板,你什么事都做不成。”

新加坡國立大學研究家族企業的經濟地理學家楊偉聰卻認為,這未必是壞事。他指出,即便在這些家族企業實行業務多元化時,他們也往往會需要當初幫創始人開創業務的那些政界關系。但掌握這些關系的通常是老家長本人,而不是剛從沃頓商學院學成歸來的子女,當然更不是從家族外部招募來的職業經理人。所以,要讓企業持續發展,就需要老家長的指引。

不過,亞洲的家族企業還是在逐漸進行變革。由于競爭加劇,來自貸款機構的壓力,以及讀了MBA的年輕一代家族成員受到的新觀念的影響,家族企業也正在改進某些做法。措施的第一步,就是啟用家族外的職業經理人。光輝國際(Korn Ferry)的亞洲金融業獵頭主管許震宇表示:“家族企業認識到,只讓家族成員來管理企業,是難以為繼的。”麥肯錫和倫敦大學在2005年所作的研究也印證了這一觀點,這一研究表明,在歐洲的家族企業中,由外部經理人管理的企業業績要比由家中長子管理的企業高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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