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力資源公司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1、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檢舉;
2、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對于仲裁結果不滿的在獲得仲裁書后15天內到法院訴訟。
追討欠薪的形式主要包括協商、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為了能爭得最大效率,提議依照私底下協商、舉報、申請仲裁和提起訴訟的順序試著追索。員工碰到老板拖欠工資的,可以直接私底下與老總協商解決、協商;拒絕調解的,可以去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開展舉報,無需上交錢,也不要找律師;還可以申請仲裁;這些方法都沒有辦法克服的,能夠向法院起訴提起訴訟。需注意,員工需要及時搜集并保留好工資欠條和職位證明等證據,以適用維護自己合法權利。薪水應該以貨幣形式按月付給員工自己。不能亂扣或是無端托欠員工薪水。
二、欠薪的情況有哪些
1、假如簽定的有勞動合同書,將依據勞動合同書上要求薪水日測算,托欠一天全是違反勞動法的舉動。
2、如果沒有簽署勞動合同書,將依據企業每月的會計日測算,例如一般都是每月15號發放工資,則15號是發放工資日。
3、公司最少每月付款一次薪水,實際日期由單位與勞動者承諾。遇有法律規定假期節日或歇息日,由銀行發工資的,不可延遲發放工資,立即發工資的,需提前發放工資。
對推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兌付收入的員工,用人公司理應每月按不少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要求預付款薪水,年尾或考核周期到期時清算。
假如用人公司是因為生產制造經營不善,流動資金受影響,暫且不能準時發放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能夠推遲在一個月內付款員工薪水。延期支付收入的時長應告之整體員工,并報主管機構辦理備案,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備案。
4、能把具體情況給領導說一下,如果真不解決困難得話便去勞動監察舉報,同時也可以申請仲裁聯合會訴訟。
碰到單位拖欠工資的現象,員工能夠申請仲裁法律維權。簽署勞動合同之后,必須簽訂合同,要確定職工的薪資待遇和薪水發放方式,能通過儲蓄卡間接地把薪水發至員工手上;也可采用現錢的形式,直接將發放工資到員工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