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19年最新的事業單位公務人員調整市內出差住宿費標準
近日,青島市財政局發布《關于調整市內出差住宿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關于調整市內出差住宿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我市差旅費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費標準的科學性、有效性、統一性,現就市內出差住宿費標準作如下調整,請遵照執行。
一、到“三區三市”(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出差,住宿費標準調整為省級人員每人每天800元,副市級、正局級人員每人每天49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380元。
二、7月-9月“三區三市”差旅住宿費標準實行淡旺季浮動制度。省級人員每人每天960元,副市級、正局級人員每人每天590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450元。
三、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市直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執行中應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此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來源:青島市財政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