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提升認識、轉變觀念、推動帶薪休假制度落地
隨著暑期的來臨,很多家長又開始糾結怎樣騰挪時間,以便陪伴孩子度過一個難忘的假期,而結果恐怕很多人都難以如愿。也正因此,帶薪休假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我國憲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5條明確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后來,我國又相繼頒布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2013年發布的《國民休閑旅游綱要》明確指出,“到2020年,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實”,提出了帶薪休假的階段性時間表。但綜合各方的信息來看,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地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間。
帶薪休假制度的有效執行與帶薪休假的社會需求密切相關,而帶薪休假的需求又與休閑度假有關的市場供給密切相關。如果市場上沒有充足的休閑度假產品與服務,人們帶薪休假的動力就會不足。近年來,尤其是《國民休閑旅游綱要》發布之后,國家旅游局在推進休閑度假環境優化、休閑度假產品豐富、休閑度假基礎設施建設、休閑公共服務完善與休閑度假服務質量提升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做了一系列扎扎實實的工作。這些工作和措施對休閑度假的發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動作用,在激發休閑度假的社會意識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也極大地活躍了社會對帶薪休假制度改革的迫切需求。
帶薪休假制度的有效執行與帶薪休假的價值認知密切相關。盡管旅游不是帶薪休假的全部,但旅游度假已經成為帶薪休假的重要選擇,成為休假質量的重要體現。各地也已經采取了多種的宣傳和激勵手段來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有些地方甚至采取強制政府機關休假、領導干部帶頭休假等方式。這些措施、方法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實際上是機械地推進制度落實,或站在消費的視角上來看待帶薪休假。比如,實施帶薪休假可以有效地緩解目的地人滿為患、季節性集中的困境。
的確,旅游往往表現為時間和空間的消費,閑暇時間越多,尤其是整體性而非碎片化的閑暇時間越多,人們就有可能“走”的更遠,就有更大的可能進行更多的旅游消費。但我們更應該看到,更長的閑暇時間不只是用來消費的,誠如尼采所說的,旅行是“為了豐富生命”,是對生命的一種“投資”。人們利用閑暇時間進行或近或遠的旅行,其實就是通過空間的移動,在有限的時間內活出無限精彩的一種具體形式。人們通過“在別處”的生活方式或狀態的體驗,極大地豐富了“在此處”的生活質量和生命厚度。如果我們的社會不能整體性地樹立“閑暇是生命的投資”和“閑暇是文化的基礎”等思維,那么對帶薪休假制度的落實更多地還是停留在“術”的層面,而難以到達“道”的邏輯上來。
帶薪休假制度的有效執行與財富、生活等觀念密切相關。經常被提及的帶薪休假制度執行難的一個原因就是競爭。就業的競爭壓力迫使人們不得不“主動”放棄帶薪休假的機會,企業的競爭壓力迫使管理者要求員工放棄帶薪休假,政府間的競爭壓力迫使地方主官要求下屬“5+2”“白+黑”……實際上,“競爭”背后的潛臺詞是“財富”,是“財富”的社會性認知。獲取財富是為了生活,但生活不只是為了獲取財富。然而,社會對“財富”的普遍認知恰恰可能是把獲取財富看成了生活的主體內容。如果對“財富”的社會觀念不扭轉過來,不來一場思想上的“新財富革命”,不把身心健康作為財富的重要組成部分來看待,那么帶薪休假制度的有效執行仍將在各種所謂的“特殊原因”下大打折扣,通過旅游度假的方式來帶動帶薪休假制度的有效落實也將是一句空話。
如果我們不能把“生活”放在比以往更重要的位置上,如果我們不能摒棄“生活”要讓位于“生產”的思維,如果我們不把旅游作為生活質量的重要指標,那人們對帶薪休假制度有效執行的迫切性將極大地下降。畢竟,旅游度假是不同于本地性碎片化消費的重要方式,對閑暇時間的需求更迫切。從這個意義上看,人們越是喜歡旅游度假,就越有可能推動帶薪休假制度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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