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融資、碳中和政策動態】新規回顧與簡析(0417

日期:2023-04-24 11:40:54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2、關于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發文機關:農業農村部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水利部 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保監會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文號:農政改發〔2023〕1號

發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14日

時效性:現時有效

主要內容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暢通城鄉要素流動的戰略部署,貫徹落實近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要求,現印發《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化試點工作方案》,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文件亮點

1、2023年啟動試點工作,試點期為2023—2024年,由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按照本方案組織開展全國試點,指導各地立足實際,因地制宜探索農村產權規范化流轉交易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在規劃引領、運行監管、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爭取通過2年的努力,試點地區逐步構建起比較健全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和符合行業發展特點的監管機制,形成一套覆蓋主要交易品種的標準化交易規則,探索一批健康規范可持續發展模式,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發展水平得到明顯提升。2、試點任務:(1)健全交易體系。統籌利用各類相關交易服務場所、機構和平臺,健全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重點是統籌利用現有交易服務機構、提升交易服務功能、完善信息平臺、加強政策服務。(2)完善交易規則。明確入場交易條件、豐富入場交易品種、完善各品種交易規則,規范交易申請、委托受理、信息公告、受讓受理、組織交易、交易中(終)止、組織簽約、交易(合同)鑒證、檔案管理等程序。(3)加強風險防控。指導交易服務機構加強內控建設,嚴格規范金融服務行為,加強信息系統風險防控,確保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規范進行。(4)強化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工作機制,完善議事規則、監管程序等工作制度,嚴格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職責。3、申報整市(州)試點的,每省(自治區、直轄市)不超過2個;申報整縣(市、區)試點的,每省(自治區、直轄市)不超過5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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