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過后,全國大部分地區即將迎來酷暑熱浪。出門在外時,你感受到炎炎夏日的威力了嗎?
近日,安監總局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高溫之下,從六月份起,不少地區都會為職工發放一筆高溫津貼作為公司員工福利。
根據安監總局發布的防暑降溫通知,單位要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組織高溫天氣作業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對患有心、肺、腦血管性疾病、肺結核、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及其他身體狀況不適合高溫作業環境的勞動者,應當及時調整作業崗位。
同時,要在高溫作業場所增添必要的通風或降溫設備,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個體防護用品和防暑降溫所需的清涼飲料及保健用品,改善勞動條件和作業環境。要根據從事高溫作業和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數量及作業條件等情況,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足量的急救藥品。
通知還強調,要根據本單位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合理安排或調整勞動者夏季高溫天氣工作時間,適當增加高溫作業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高溫中暑事件的發生。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從事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
哪些人可以領到高溫補貼?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因此,高溫補貼并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可以領多少?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標準發放。
但是,高溫補貼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全國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發放時長也不盡相同,有的四個月,有的長達七個月。
據媒體報道,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山東省,為12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2倍。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因高溫導致工作時間縮短 不扣工資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在高溫天氣來臨之前,用人單位需要對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進行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同時,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同時,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經診斷為職業病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支付費用。
此外,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工作環境設立休息場所。休息場所應當設有座椅,保持通風良好或者配有空調等防暑降溫設施。
高溫天氣加班津貼怎么算?
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各地關于高溫津貼的規定有一定差異,比如有地區規定,高溫季節加班可暫不將這部分津貼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必須按照加班時間折算另行支付高溫津貼。
同時,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由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溫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現實中,一些建筑企業用發幾箱飲料來代替高溫津貼,這種做法行不行?按照規定,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勞動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所給予的額外的必要補償,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應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實物來代替。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