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廠托欠員工薪水該怎么辦?

日期:2023-04-15 11:15:2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工廠托欠員工薪水該怎么辦?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現象,能通過下邊的方式處理:

1、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檢舉(一般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可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假如勝了全部由企業壓力)。

3、如果對于仲裁結果不太滿意能夠在獲得仲裁書后15天內到法院訴訟。

4、依據國家規定的在訴訟或起訴的情況下,有權要求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的付款員工勞動報酬外,還需要發等同于勞動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實際法律法規依據見參照一部分)。

可是,由于并沒有簽訂合同,最大的問題就是必須證實與公司中間確實存有勞務關系。所以需要搜集證據:例如企業以前發送給一個月收入的工資條,公司花名冊,出入卡,考勤卡,工作服裝,費用報銷單,有公司領導簽字的各類票據,其他非企業員工不太可能獲知的所有事宜。

二、欠薪需到哪兒舉報

1、勞動部門

2、勞動仲裁委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公司理應向勞動者支付工資:

(一)員工依照法律第三十八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二)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三十六條要求向勞動者明確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與員工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三)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條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

(四)用人公司依照法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關系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停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要求勞動合同解除的;

(七)法律法規、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之中,長時間托欠,職工的薪水是可以用商議的方式去克服的,也是直接尋找用人單位和另一方具體商議工資發放的相關事宜。當然,根據那樣的一種方式并沒有辦法解決的,是必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或者根據勞動訴訟的方式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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