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年終獎計算公式
今天是大年三十了,小伙伴們都放假了吧?大家一定都領著年終獎歡歡喜喜的回家過年去了。小編在這里住大家新年快樂,闔家歡樂,家庭幸福美滿。根據國家財政部2018年12月27日公布的《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對全年一次性獎金的個稅計算給出了最新的計算辦法。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對照下圖中的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最近關于個稅的信息更新有點快,估計很多小伙伴們也是一頭霧水了。
如果按照最新公布的計算方法,完整公式是這樣的:
=LOOKUP(B2/12-1%,{0;3000;12000;25000;35000;55000;80000},B2*{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
也可以簡化一下:
=LOOKUP(B2/12-1%,{0;6;24;50;70;110;160}*500,B2*{0.6;2;4;5;6;7;9}*5%-10*{0;21;141;266;441;716;1516})
或者使用INDEX+MATCH函數來計算:
=INDEX(B2*{0.6;2;4;5;6;7;9}*5%-10*{0;21;141;266;441;716;1516},MATCH(B2/12-1%,{0;6;24;50;70;110;160}*500))
公式有點小復雜,但是咱們不用糾結,吃一盤炒雞蛋也不一定非要會下蛋才行,只要咱們會套用就好了。套用公式時,把公式中的B2換成實際的年終獎所在單元格即可,其他不用管它。
根據通知要求,年終獎可以按月計算,也可以并入2019收入按年計算,實際操作時,會計小伙伴們肯定會選擇較低個稅來申報啦。
外,使用按月計算的方法,不會再有獎金多一元,個稅增1000的情況,小伙伴們可以放心使用。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是這些吧,只有年終沒有獎的同學,請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