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部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

日期:2023-02-10 11:19:50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培訓機構違法受行政處罰

培訓檔案材料涉嫌造假、為學員出具虛假的《安全生產培訓考勤表》《學時證明》、特種作業工種實操培訓教師無本領域的實踐工作經驗……培訓機構被應急管理部門處罰。

2022年6月28日,云南省昆明市應急管理局對電話舉報某職業培訓學校有關問題進行延伸調查時,發現其涉嫌培訓檔案材料造假,經立案調查,認定該機構未按照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抽查的7個期次158名特種作業學員,實操培訓學時只達到大綱要求學時的10%至40%;該學校還為158名學員出具虛假的《安全生產培訓考勤表》《學時證明》。對此,昆明市應急管理局責令該機構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6.4萬元,對機構負責人許某兵處罰款2.2萬元,對機構管理人員許某艷處罰款2.4萬元。

2022年5月24日,陜西省西安市新城區應急管理局對某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督導檢查時,發現其部分特種作業工種實操培訓教師無該領域實踐工作經驗,教學場所消防器材配備也不足,違反了《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新城區應急管理局責令該機構限期改正。同年6月21日,陜西省西安市應急管理局聯合新城區應急管理局對該機構進行整改復查時,發現其對存在的問題逾期未改正,同時發現該機構還存在培訓檔案不完整不規范,部分學員理論培訓學時記錄缺失,部分學員理論培訓學時記錄與學時證明不符的問題。新城區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機構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2年7月21日,福建省應急管理廳聯合泉州市應急管理局對某職業培訓學校進行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檢查時,發現其學員考核、培訓登記、檔案管理、過程控制、經費管理等培訓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且未建立相應的工作臺賬;未嚴格按照培訓大綱要求的學時及內容制定培訓計劃并組織教學培訓,培訓學時嚴重不足;培訓檔案不規范、不完整,檔案管理混亂。該培訓機構由于無法達到整改要求,泉州市應急管理局按照有關規定將其移出泉州市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名單。

生產經營單位未履行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未履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職責,沒有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有的企業不認真核驗安全生產證書真偽,或默許從業人員持假證上崗。

2022年5月18日,江蘇省鹽城市東臺市應急管理局對高新炭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王某未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2022年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未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違反了安全生產法規定。東臺市應急管理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8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主要負責人王某作出罰款2.45萬元的行政處罰。

山西省陽曲縣應急管理局去年5月13日對某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焊工張某某和低壓電工劉某某所持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為購買的假證。陽曲縣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給予張某某、劉某某警告并處罰款1000元,并將該案件有關問題線索移送至陽曲縣公安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應急管理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2022年6月6日依法對某礦山機械制造有限公司鉗焊車間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實3名正在作業的電焊工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上崗作業,違反了安全生產法規定。銀川市應急管理局依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并處罰款人民幣9萬元。(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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