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訓機構:這些規定要執行!

日期:2023-06-23 12:21:07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嚴格使用示范文本。校外培訓機構應當使用教育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最新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與學生家長訂立培訓服務合同,主動開具規范發票。

嚴格落實資金監管。校外培訓機構應采取銀行托管或風險保證金等方式,將預收費資金全部納入監管。推動各類培訓機構納入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實施全流程監管。

規范安全管理和培訓廣告宣傳

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校外培訓機構應當具備與所開辦培訓項目及規模相適應的培訓場所和設施設備,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安全防范、消防、傳染病防治、環保、食品經營等相關規定。不得選用不符合安全條件的半地下室、地下室等場所,嚴格標準配置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嚴格規范廣告宣傳。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在各類媒體、網絡平臺或公共場所,發布面向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廣告。嚴禁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做出“包退、包過”等虛假承諾。

暑假期間,南京市“雙減”辦將聯合相關單位,對全市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專項檢查,請各類校外培訓機構自覺提高規范辦學意識,加強規范整改,共同營造全社會支持“雙減”工作的良好氛圍。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王穎

校對 徐珩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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