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班加點沒給工資怎么算仲裁費?
托欠加班費申請仲裁是免收仲裁費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費預算由財政局給予確保。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十三條 勞動爭議仲裁不要錢。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費預算由財政局給予確保。
二、加班費計算根據是啥?
(一)分配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勞動報酬;
(二)歇息日分配員工工作中又無法分配調休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二百的勞動報酬;
(三)法律規定假期日分配員工相關工作的,付款不少于收入的百分之三百的勞動報酬。
三、被托欠加班費該怎么辦?
1、協商和解。
產生勞務糾紛,員工能夠與單位商議,還可以請公會或是第三方一同與單位商議,達成協議協議書。
2、申請調解。
產生勞務糾紛,雙方不肯商議、拒絕調解或是達成協議協議后未履行的,可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申請勞動仲裁。
不肯協商、調整不了或是達成調解協議后未履行的,可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糾紛由工作履行地或是用人公司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所管。
4、提出訴訟。
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能夠向法院提出訴訟。
四、被托欠加班費申請仲裁應提供什么直接證據?
(一)證明勞動關系相關證據:書面勞動合同、工作牌、服務證、同事們的證詞等能證明在這個單位上班相關證據。
(二)拖欠工資事實證據:打卡記錄、朋友證詞等。
(三)加班的事實證據:考勤管理數據信息、加班的書面形式通知等相關材料。
五、被托欠加班費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一)薪水支付憑證或紀錄、交納各類社會保險金記錄;
(二)用人公司向員工發放工作牌、服務證等能證明身份有效證件;
(三)員工填報的用人公司招聘工人招聘登記表、申請表等招收紀錄;
(四)考勤表。
加班加點不給工資不合法,員工向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申請仲裁以前,可以先提前準備有關的證明文件向對應的行政管理部門舉報,通常情況下行政管理部門收到舉報之后是有責任核查的,假如情況屬實,行政管理部門會勒令用人公司給員工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