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調查人員手中的談話筆錄和住宿登記明細,陳某知道再也瞞不住了,于是將違規到景區游玩、虛開住宿發票的來龍去脈和盤托出。“當時就想,好不容易出來一趟,順便到旅游景點玩玩,不會有人知道的。為了沖抵游玩費用,我們與培訓方商議,偷偷多開了4間標準間的房費,本以為這樣能瞞天過海,沒想到還是被查出來了。”陳某說。
經查,陳某一行8人到達海口后,5天的學習培訓僅參加了頭尾2天,其余3天均在三亞市旅游景區游玩。到了培訓日程的最后一天,陳某等人返回海口市,并在海口市的住宿酒店開具住宿發票12800元,其中,實際支付了6400元,虛開房費6400元,全部用以沖抵違規旅游的開支。
最終,陳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余7人也受到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多報的培訓住宿費全部予以追繳。針對案件暴露出來的問題,建鄴區紀委監委強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動相關單位部門舉一反三、建章立制,及時堵塞制度漏洞和監管盲區,堅決杜絕借機違規公款旅游問題。(通訊員 巫文慧 馬紅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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