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員工舉報偷稅漏稅被公司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日期:2023-05-24 11:26:01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辭職員工舉報偷稅漏稅被公司拖欠工資該怎么辦?

因舉報偷稅漏稅被公司拖欠工資的,能夠申請仲裁。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九條員工與單位因工資發放產生勞務糾紛的,被告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行政機關申請勞動仲裁。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能夠向法院提出訴訟。

二、偷漏稅存有什么劇情會獲刑?

1、經營者逃避繳納稅款,金額在五萬元之上而且占各稅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之上,經稅務行政機關依規下發追討消息后,不補交應納稅款、不繳付稅款滯納金或是拒絕接受行政處分;

2、經營者五年內部原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是被稅務行政機關給與二次之上行政處分,又逃避繳納稅款。

三、因舉報偷稅漏稅被公司拖欠工資申請勞動仲裁的步驟是什么?

1、遞交申請報告:被告方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交書面形式仲裁申請書,并依據被上訴人數遞交團本。

2、訴訟審理:監察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做出審理或是不受理的決策。監察委員會確定辦理的,應當在做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團本送到被上訴人。確定不受理的,理應說明原因。

3、開庭審判:仲裁庭應當于開庭審理的五日前,將開庭審理日期、地址書面形式通知雙方。無正當理由不予出庭或是沒經仲裁庭允許半途休庭的,對申請人依照撤案自立,對被上訴人能做缺陣裁定。

4、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理應先行調解,在查清客觀事實的前提下促進當事人雙方自行達成共識。協商達成一致的,仲裁庭理應根據協議內容創作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自送到之日起具有法律效應;協商未達成共識的,仲裁庭應當立即裁定。

5、法院裁判:仲裁庭裁定勞動爭議案件,應當在勞動仲裁委員會審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完畢。案件繁雜必須延期,審核批準能夠推遲并書面形式通知被告方,增加時限不得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定后理應制做仲裁書送到雙方。當事人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能夠向法院提起訴訟;到期免訴的,裁決書即產生效力。

偷漏稅是違紀行為,員工舉報偷稅漏稅是絕對科學合理的,通常情況下稅務單位不可以向領導透露具體是哪一位舉報者舉報的逃稅漏稅,針對員工而言,只需企業沒有正規依據托欠本人工資,都能夠在規定仲裁時效內,根據舉報或訴訟等形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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