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工廠加班加點不給加班費該怎么辦?
加工廠加班加點不給加班費,可以采用商議、明確提出勞動仲裁申請等方法維護自身權益。
1、商議
與單位開展協商處理,一般來說,假如企業不肯付款,商議無法獲得功效的。
2、協商
有權利協商的單位有部門的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人民調解組織、專業性、地區性調解組織。好似商議一樣,假如企業不肯付款,協商無法獲得實際效果。
3、舉報
向用人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予以處理。勞動監察部門在調查相關客觀事實的前提下,能夠勒令用人公司發放工資。勞動監察部門依法查處案子的期限一般不超過60日,突發情況可延長30日。
4、勞動爭議仲裁、起訴
向有地域管轄的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明確提出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聯合會應當在審理生效日60日內案件審理結束。針對法院裁判有異議的,能夠在接到裁決書生效日15日內向型有地域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起訴依照民事訴訟程序,推行兩審終審制。
二、沒有加班費的加班違法嗎?
1、沒有加班費的加班加點不一定違反規定。
用人公司付款加班費的前提是“用人公司依據實際需求分配勞動者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工作中”,即由所在單位分配加班的,公司單位才應付款加班費。要不是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點,由員工自愿加班的,用人公司根據上述要求可以不用付款加班費。
2、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用人公司在員工進行勞動定額或要求的工作職責后,依據實際需求分配勞動者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相關工作的,應按下列規范發放工資
(1)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員工在日法律規定標準工作時間之外法定工作時間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鐘頭工資待遇的150%結算員工薪水;
(2)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休息天工作中,又很不可以分配調休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200%結算員工薪水;
(3)公司單位依規分配勞動者法律規定假期傳統節日相關工作的,依照不少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員工自己日或鐘頭工資待遇的300%結算員工薪水。
推行計時工資的員工,在做完記件預算定額任務完成后,由所在單位分配法定工作時間的,應依據上述要求的基本原則,各自依照不少于其個人正常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企業因為生產運營的需求,可能機構員工加班加點,按照相關規定,公司組織員工加班的,應當向員工付款一定數額的加班工資,具體加班工資額度,需要根據現行法的有關規定明確。假如企業不付款加班工資,員工能選明確提出勞動仲裁申請等方法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