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拖欠工資不給該怎么辦?

日期:2023-03-24 11:08:33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一、承包人拖欠工資不給該怎么辦?

1、有效的方法是電話舉報去當地工作執法監察大隊,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公司開展監督管理,并督促其付款托欠薪水。

2、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

用人公司托欠或者沒有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員工應當依法向有關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傳出民事裁定。

3、最有效是可以直接去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仲裁(不要錢,無需侓師),根據勞動爭議仲裁下發的裁決書,向企業理賠,如果真不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4、假如勞動爭議仲裁不受理或是訴訟不公平,也可以在15天內向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先通過法院判決書實行。

5、按照上述方式索要薪水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規定企業按應收金額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內的規范向加付賠償費。

二、索取薪水需要注意的事項是啥?

1、務必表明,民工與承包人之間有產生勞務關系(而非合作伙伴關系,由于承包人的欠條說是欠“工程進度款”),這一點很重要,假如是合作伙伴關系,乃是債務糾紛且不歸屬于勞務糾紛,債務糾紛歸屬于人民法院的事情。

2、務必注重,自跟承包人后,民工依據工作標準進行工程項目和接受日常管理以及人員調配(這一點是相互配合之上第1點);

3、針對證實,可以說明:一勞務關系客觀事實存有及建立時間;二承包人未依照法律規定付款勞務報酬;(申請仲裁時要標明一定要承包人發放工資,而非“工程進度款”)

4、假如勞動局審理,也可以利用承包人未能及時付款工資申請以予賠償費

為了能合理的維護民工的正當權益,有關部門制訂了很多的規章制度開展管束。卻還應當從提升大家的道德素養下手,讓這些拖欠工人工資的人在良知中得到清晰的認識到拖欠工人工資一定要遭受社會發展道德的譴責的。

與此同時,民工也需要學會自我保護,不要為承包人的甜言蜜語所欺騙,一定要跟她們簽署書面形式根據,當做自己的合法權利受到損害時別受承包人所運用,利用就在方式向有關勞動監察單位舉報,不必輕信承包人這些所謂的服務承諾,依規選派代表到有關部門立即舉報就可以了,不要讓自己變成承包人威脅相關部門專用工具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之中,倘若欠薪,那樣一定是需要采取一定的處理方式的,但也是需要采取合理合法的處理方式,例如關鍵在于可向勞動保障監察聯合會開展投訴。倘若投訴,那樣的一種方式并沒有辦法解決,那樣也可以到當地監察委員會明確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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