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與安溪縣人民法院正式干警和現有聘用人員存在回避關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響職務履行的親屬關系的;
4.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有作為被執行人未了結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
5.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五、工作地點
安溪縣人民法院
六、報名時間
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不含雙休日,正常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七、招聘程序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攜帶所需提供的紙質版材料于2023年3月14日(星期二)17:00前交至安溪法院政治部辦公室507。
2.所需提供的紙質版材料:
①《安溪縣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
②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④一寸彩色證件照。
3.報名后,我院先對報名材料進行書面初步審查,對于符合要求的,三天內通知面試,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另行通知。根據面試情況,擇優研究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
八、其他事項
1. 報名人員應對提供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2.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為一年,按規定辦理“五險一金”,薪酬待遇從優,具體面談。
3.住宿自理,聘用后服從我院崗位工作安排。
本公告由安溪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發布于: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