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公民是誰的兒子?云公民父親個人簡歷簡介

日期:2022-06-11 17:19:38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據央視新聞客戶端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6月9日公開宣判中國華電集團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云公民受賄一案,對被告人云公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違法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云公民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落馬副部級“老虎”云公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2021年4月,一審畫面


經審理查明:1992年至2016年8月,被告人云公民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伊克昭盟副盟長、盟長、盟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書記、省委副書記,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組副書記、副董事長,中國華電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以及干部選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68億余元。


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云公民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鑒于其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犯罪事實,系坦白;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退繳、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根據云公民犯罪的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2020年9月3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云公民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經查,云公民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干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及親屬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收受禮金;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將手中掌握的國有資源當成發家致富的“搖錢樹”,為親屬經商辦企業“鋪路搭橋”,對家人失管失教;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相互勾結,肆無忌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云公民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云公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19年10月24日,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云公民被查。

云公民出生于1950年,2006年任神華集團公司副董事長、黨組副書記,2008任華電集團黨組副書記、總經理。

去年4月,云公民受賄案一審后,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評論文章《云公民一審當庭認罪反腐敗算經濟賬更要算政治賬》。

文章稱:

這是懲治內蒙古涉煤領域腐敗問題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例,也是懲治靠企吃企、濫用職權的國企“蛀蟲”的典型案例,再次證明了,拿著國家資源去搞行賄受賄、去搞權錢交易,這個賬總是要算的。

對腐敗問題,首先要認清其政治本質和政治危害。涉煤領域腐敗往往因其涉案金額巨大而備受關注。其實,私挖濫采、侵吞國家資源不僅破壞自然生態、攫取巨額“黑金”,其中隱藏的行賄受賄、權錢交易、“圍獵”與被“圍獵”更是嚴重破壞當地政治生態。一大批受組織培養多年、身處重要部門關鍵崗位的領導干部腐化變質、因貪落馬,不僅是其個人、家庭的損失,更給當地發展造成巨大破壞。如果任由腐敗問題愈演愈烈,必定影響當地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信心。

一段時期以來,內蒙古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集中,已經成為延續多年的積弊沉疴,成為污染政治生態的最大“毒瘤”和源頭,必須以刮骨療毒的決心強力推進,堅決徹底割除。在黨中央堅強領導和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督促指導下,從2020年2月起,內蒙古自治區針對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開展“倒查20年”專項整治,采取清底式措施查存量、根治式措施割毒瘤,全面整治煤炭資源領域違規違法問題,深化以案促改,全面凈化政治生態。

對內蒙古涉煤腐敗問題的系統治理,彰顯了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首先要從政治上看的鮮明立場。必須清醒認識各類腐敗問題的政治本質和政治危害,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堅決消除黨內存在的政治隱患,始終算清楚這筆再明白不過的政治賬、人心向背的賬。

云凱晨: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云光中之子云磊和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合伙做煤炭“生意”,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云光中曾任鄂爾多斯市市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2019年6月被審查調查;202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受賄所得的近億元財物中,收受一家涉煤企業的就達到3700余萬元。

落馬副部級“老虎”云公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云公民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2019年10月被審查調查;2021年法院一審公開審理。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4個多億中,絕大多數都與內蒙古相關。

落馬副部級“老虎”云公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年初,年度反腐專題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統施治》披露,不少領導干部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是涉煤腐敗案件中的突出現象之一。云光中的兒子云磊和云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曾經合伙做煤炭“生意”,實質上就是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落馬副部級“老虎”云公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云公民之子云凱晨說,“為了討好我父親也好,輸送利益也好,就通過煤炭的形式,讓我們低價買高價賣。


云光中之子云磊說,“實際上他們這種大型煤炭企業,首先跟我父親很熟,包括跟凱晨父親,他們實際上都很熟。沒有這個資源的話,你對接不上,人家批發價為啥給你?”


一家內蒙古煤炭私企,以低價將煤炭“批發”給云磊和云凱晨,再由他們高價賣出去,買家實際也是這家企業聯系好的,全流程一手操辦。云磊和云凱晨開的所謂公司,其實無人員、無設備、無資金、無實際經營活動,只需要簽簽合同,走個手續,就能拿到所謂的倒煤差價款,毫不費力就坐地收錢。


想把這事情做巧妙一些,盡量看著跟我爸沒有太直接的關系,肯定要操作一下。”云磊說。

落馬副部級“老虎”云公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專題片指出,領導干部為企業在煤炭資源配置、項目審批等方面大開方便之門,企業為相關領導干部親屬子女牟利大開方便之門,表面看似合法合規,實際上利益交換通過這“兩扇門”在暗中完成。這家企業多年通過這種方式向云磊輸送利益數千萬元。云光中則利用職權,在企業煤制油轉化、滅火煤等多個項目審批推進過程中,鼎力支持。


專題片披露,煤炭領域腐敗問題還擴散蔓延到交通、土地、房產等其它領域,一些煤老板發家后,進而參與修路、炒地、炒房,權錢交易也被帶入其中。云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在內蒙古涉足房地產、道路工程建設,云公民一方面給地方官員打招呼幫助兒子拿地,一方面指示華電集團下屬煤業公司在兒子公司團購住房,讓兒子迅速積累巨額財富。


云凱晨直言,“其實我沒做過生意,我也根本不會,鄂爾多斯的很多官員都是我爸的老部下,所以就很方便,我們進行土地開發什么的,就給我們開綠燈,做了很多違規的事兒。

落馬副部級“老虎”云公民被判死緩,終身監禁


“在內蒙古有好多我認識的人,所以正好能幫他。他需要我給他打個招呼,疏通一下關系,我就幫他說說話。”云公民說。


云公民還直接利用央企領導的職權為家族牟利。比如烏蘭察布市運煤公路項目,云凱晨名義上與另一家公司合作建設,實際只是通過父親的權力,從華電集團下屬的信托公司獲取3個億的貸款,就分得了項目一半的利潤。


202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啟動專項整治,對2000年以來全區所有煤礦的規劃立項、投資審核、資源配置、環境審核等各個環節進行全要素清查,摸清違規違法問題底數。同時,全面核查2000年以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的所有公職人員,組織139萬多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申報參與煤炭企業投資入股情況,再運用大數據比對,發現并查處謊報瞞報的人員。清查發現,有煤的地區、管煤的部門、涉煤的企業、配煤的項目,大多數存在違規乃至違法問題,腐敗存量之大、牽涉范圍之廣、涉案人數之多都令人觸目驚心。


云公民等內蒙古落馬“老虎”的腐敗案件,都與煤炭領域違規違法問題有關。對此,2020年2月28日,根據中紀委監察建議,內蒙古在煤炭資源領域進行專項巡視,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倒查20年”。


截至2021年10月,專項整治共查處涉煤腐敗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廳局級69人、縣處級243人,查處涉煤經濟案件5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39人,追繳挽回經濟損失523.88億元,以空前的力度,宣示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


多只“老虎”被判同樣的刑罰
此前,已有一些官員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這其中包括斂財超2.4億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白恩培,受賄4.49億余元的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邢云,以及斂財超7.17億余元的陜西省委原書記趙正永等。其中,邢云是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后,首個適用終身監禁的正部級落馬高官。
還有廳官獲同樣刑罰。去年10月29日,山西省高院公開宣判呂梁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長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上訴一案,對張中生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山西省高院二審審理查明:1997年至2013年,張中生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10.4億余元。張中生還有巨額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不能說明來源。
山西省高院認為,鑒于張中生認罪悔罪,到案后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其本人及家屬積極配合贓款贓物追繳工作,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追繳,其積極檢舉他人重大受賄犯罪線索,二審期間經查證屬實,構成重大立功,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2014年5月29日被查的張中生,于2018年3月28日一審被判處死刑。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近日,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傳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推出的年度反腐大片《零容忍》熱播。


“政事兒”注意到,專題片披露的典型案例中,落馬官員利用職權為家族牟利成為腐敗的顯著特征。其中,貴州省政協原主席王富玉之子王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書記云光中之子云磊,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云公民之子云凱晨,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之子張巖,以及北京師范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的兒子,違紀違法細節首次曝光。


王富玉利用權力為兒子王斌獲取茅臺專賣店經營資格


王富玉任省部級領導干部長達20余年。1998年,他任海南省委常委,三亞市委書記,2002年任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口市委書記。2004年,王富玉調任貴州省委副書記,2012年任貴州省政協副主席,2013年出任貴州省政協主席,至2018年卸任,2021年2月被查。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專題片第二集《打虎拍蠅》介紹,茅臺酒是貴州獨有的稀缺資源,王富玉自然也不會放過利用這個資源的機會。他利用權力為兒子王斌獲取茅臺專賣店經營資格,又違規獲取大量茅臺精品酒指標,賺取巨額利潤。2014年,茅臺集團在三亞投資開發一家度假酒店,商人沈某請托王富玉幫忙承攬項目建設,王富玉安排弟弟王富出面,與沈某以“合作”為名在前臺辦事,自己藏身幕后運作。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王富玉還通過兒子王斌收受巨額賄賂,也是打著王斌與人“合作”做生意的幌子。浙江一家從事園林綠化的私營企業就以這種方式向王斌輸送利益6000多萬,王富玉則幫助他承攬了一系列大型項目。


涉案商人姚幸福說,“跟王斌是合作辦企業,但是你反過來想,他如果沒有一個省委副書記的父親,你能跟他合作嗎?不認識王斌的話,像這種項目,我們這種小公司肯定是接不到的。


2021年11月30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王富玉一案。王富玉被起訴指控:1995年至2021年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規劃審批、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4.34億元。2019至2020年離職后還利用影響力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1735萬余元。王富玉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我不知道要錢干什么,我吃喝不愁啊。你要錢干什么,埋你啊!我現在知道我瘋狂的貪欲登峰造極,但我不知道要錢為了什么。”王富玉出鏡懺悔說。


在專題片第二集《打虎拍蠅》播出次日,王富玉被判死緩。


云光中之子云磊和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合伙做煤炭“生意”,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云光中曾任鄂爾多斯市市長、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書記,2019年6月被審查調查;202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他受賄所得的近億元財物中,收受一家涉煤企業的就達到3700余萬元。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云公民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原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黨組副書記、總經理,2019年10月被審查調查;2021年經法院一審公開審理,將擇期宣判。法庭認定的受賄金額4個多億中,絕大多數都與內蒙古相關。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專題片第四集《系統施治》披露,不少領導干部的親屬子女涉足煤炭領域,是涉煤腐敗案件中的突出現象之一。云光中的兒子云磊和云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曾經合伙做煤炭“生意”,實質上就是坐收父親用權力換取的巨額賄賂。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云公民之子云凱晨說,“為了討好我父親也好,輸送利益也好,就通過煤炭的形式,讓我們低價買高價賣。


云光中之子云磊說,“實際上他們這種大型煤炭企業,首先跟我父親很熟,包括跟凱晨父親,他們實際上都很熟。沒有這個資源的話,你對接不上,人家批發價為啥給你?”


一家內蒙古煤炭私企,以低價將煤炭“批發”給云磊和云凱晨,再由他們高價賣出去,買家實際也是這家企業聯系好的,全流程一手操辦。云磊和云凱晨開的所謂公司,其實無人員、無設備、無資金、無實際經營活動,只需要簽簽合同,走個手續,就能拿到所謂的倒煤差價款,毫不費力就坐地收錢。


想把這事情做巧妙一些,盡量看著跟我爸沒有太直接的關系,肯定要操作一下。”云磊說。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專題片指出,領導干部為企業在煤炭資源配置、項目審批等方面大開方便之門,企業為相關領導干部親屬子女牟利大開方便之門,表面看似合法合規,實際上利益交換通過這“兩扇門”在暗中完成。這家企業多年通過這種方式向云磊輸送利益數千萬元。云光中則利用職權,在企業煤制油轉化、滅火煤等多個項目審批推進過程中,鼎力支持。


專題片披露,煤炭領域腐敗問題還擴散蔓延到交通、土地、房產等其它領域,一些煤老板發家后,進而參與修路、炒地、炒房,權錢交易也被帶入其中。云公民的兒子云凱晨就在內蒙古涉足房地產、道路工程建設,云公民一方面給地方官員打招呼幫助兒子拿地,一方面指示華電集團下屬煤業公司在兒子公司團購住房,讓兒子迅速積累巨額財富。


云凱晨直言,“其實我沒做過生意,我也根本不會,鄂爾多斯的很多官員都是我爸的老部下,所以就很方便,我們進行土地開發什么的,就給我們開綠燈,做了很多違規的事兒。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在內蒙古有好多我認識的人,所以正好能幫他。他需要我給他打個招呼,疏通一下關系,我就幫他說說話。”云公民說。


云公民還直接利用央企領導的職權為家族牟利。比如烏蘭察布市運煤公路項目,云凱晨名義上與另一家公司合作建設,實際只是通過父親的權力,從華電集團下屬的信托公司獲取3個億的貸款,就分得了項目一半的利潤。


2020年2月,內蒙古自治區啟動專項整治,對2000年以來全區所有煤礦的規劃立項、投資審核、資源配置、環境審核等各個環節進行全要素清查,摸清違規違法問題底數。同時,全面核查2000年以來全區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職和退休的所有公職人員,組織139萬多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申報參與煤炭企業投資入股情況,再運用大數據比對,發現并查處謊報瞞報的人員。清查發現,有煤的地區、管煤的部門、涉煤的企業、配煤的項目,大多數存在違規乃至違法問題,腐敗存量之大、牽涉范圍之廣、涉案人數之多都令人觸目驚心。


截至2021年10月,專項整治共查處涉煤腐敗案件736件1023人,其中廳局級69人、縣處級243人,查處涉煤經濟案件571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39人,追繳挽回經濟損失523.88億元,以空前的力度,宣示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


張琦喊話兒子張巖:盡快地回國投案自首


張琦生于1961年3月,曾任儋州市市長、儋州市委書記,2014年9月任海南省委常委,次月轉任三亞市委書記。2016年11月,他調任海口市委書記。2019年9月,張琦在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書記任上落馬,2020年12月因貪腐1.07億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專題片第五集《永遠在路上》指出,在權錢交易途徑上,張琦受賄的1億余元中,本人直接收受的不到200萬元,其余都是通過妻子兒子來收受的,而且拿“經營投資”當幌子。


張琦的兒子叫張巖,早年留學加拿大,2012年,張琦出國參加了兒子大學畢業典禮,并讓兒子首次收受了陪同前往的一名老板送上的“生活費”。


張琦回憶,“我對家里管得也很少,特別是對我那孩子有愧疚心理,我就說要幫他一下,跟我一塊出訪的一個老板就主動提出來說給他10萬加元,我當時還自欺欺人地跟兒子說,你將來還給他。”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張琦兒子張巖,被紅色通緝


在兒子大學畢業走向社會的十字路口,張琦用自己的“示范”,給兒子上了人生第一堂貪腐課,也由此將兒子帶上了一條違紀違法的不歸路。張巖回國后提出想做生意,張琦就介紹各路老板給他認識,并再次向老板“借款”給兒子作為本錢。海南建豐旅業開發公司實際控制人羅海強就“借”給了張巖3000萬元,作為回報,張琦為羅海強的企業在推進征地拆遷上提供幫助,這些所謂的“借款”,自然都沒有還。張巖很快就習慣了倚仗父親不勞而獲,也開始主動向老板索要。他往返于中國、加拿大之間過著奢侈享樂的生活。


“妻子也好,兒子也好,始作俑者都是我,管家治家的失敗,也是失教。”張琦說。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劉立鋒介紹,“他兒子也是有樣學樣,在加拿大生活期間,跟老板索要錢財,要幾十萬加幣購買豪車,沒幾天這個車撞了,又去跟人家要十幾萬加幣修車。


張琦還讓海南恒瑞實業開發有限公司老板陳學輝出資,在海口和深圳為兒子購買了兩套房產,深圳的這套海景房購買價格就達到3500萬元。張琦則利用職權,幫陳學輝的公司在承攬項目、解決土地糾紛等方面提供幫助。為了掩人耳目,房產一直放在陳學輝公司名下不辦理過戶,2019年,張琦感到組織在調查自己,又安排陳學輝多方進行掩蓋。


這個房產鑰匙掌握在張琦兒子手里面,他為躲避調查,就把這個門鎖讓陳學輝換掉,另一方面要求陳學輝把這個房子重新裝修,安排陳學輝的下屬住進去,這樣的話就證實這個房子不是他的。


據介紹,張琦還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老板的第二代謀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身份。實際上是為他兒子將來的發展鋪路搭橋,更好地密切他兒子和這些老板、和老板的第二代之間的關系,他的目的是為了權力和財富繼續在二代之間傳承。


2019年,和張琦關系密切的一名老板被留置,張琦預感到可能會牽出自己,開始想方設法對抗組織調查。他得知情況以后,第二天就安排他的兒子、兒媳出逃加拿大,還企圖切割他和妻子錢玲之間的關系,就是保自己。給多名與他有不正當經濟往來的私營企業主聯系,要求這些人出境躲避。


2019年9月,張琦被立案審查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由于他兒子涉案金額巨大,中國向全球發出了紅色通緝令,張琦這才深感后悔。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張琦兒子張巖,被紅色通緝


專題片中,張琦懺悔說,“我特別后悔這件事,也希望對我兒子說,現在還年輕,不要自暴自棄,能盡快地回國投案自首。


工作人員介紹,張琦后期實際上非常后悔讓兒子出逃,他希望在接受審查期間,能夠把兒子勸回來,他給兒子發了幾十條微信,但兒子始終沒回,他感到比較傷心。


張巖至今背負紅通在海外東躲西藏,在張琦授意下外逃的多名老板卻很快認清了形勢,紛紛主動回國配合調查。當權錢交易一筆筆被查清,張琦才反思自己給妻子兒子帶來的究竟是什么,自己的父母又是如何要求自己的。


對不起我93歲的老父親和87歲的老母親,我媽媽特別講,不能拿人家錢,不能要人家錢,不能要人家東西。有一次我老婆去商場買東西,拿著購物卡,她陪我媽媽一塊購物,我媽媽看到以后就問她這購物卡哪里來的,我老婆說人家送的,我媽媽當時擰頭就走,讓退回去。”張琦懺悔說,“是我毀了這個家庭,本來是一個上有老下有小,美滿的四代同堂的家庭,現在支離破碎。作為一個男人,要忠孝吧,我現在不僅不能為國家盡忠,而且成了國家的罪人,盡孝也盡不了。”


劉川生退休前趁著還有權力,為兒子徹底鋪好路


此外,專題片第三集《懲前毖后》還披露,2021年7月5日,北京師范大學黨委原書記劉川生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主動投案,向組織主動交代了她任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權為其兒子在合作辦學方面謀取私利的事情。


劉川生出生于1950年12月,2005年6月任北京師范大學黨委書記,2016年11月卸任。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2011年,劉川生的兒子留學歸來,想在學前教育領域創業,但是既沒有資金、場地,也沒有經驗、基礎。劉川生就利用職權,違規讓兒子在外使用北師大招牌開拓業務。當時,和北師大合作辦學需經專門的合作辦公室辦理,有規定的程序,也需要向北師大繳納一定費用。但劉川生卻繞過了程序,安排下屬違規幫兒子開辦了第一所幼兒園。

王富玉之子王斌、云光中之子云磊、云公民之子云凱晨、張琦之子張巖的那些事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工作人員介紹,“(劉川生)通過下屬聯系到了北京市的一個區,約定開辦一個公辦性質的北京師范大學實驗幼兒園分園,把這個幼兒園私下交給了她的兒子去運營管理,其實和北師大實驗幼兒園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人員是自己聘用的,財務也是獨立的。”


是北師大我的下屬去簽的協議,但實質上就是我孩子經營的。”劉川生說,到2015年,感到快退休了,決定趁著還有權力,為兒子徹底鋪好路。她要求下屬,將北京師范大學附屬幼兒園這么一個品牌,相當于一次性授權給她兒子的公司使用。“簽了一個協議,就是戰略協議,他可以去掛牌,可以掛北師大幼兒園的牌,他就變成了代理商了,那就是大錯特錯了。”


專題片指出,這個所謂的“戰略協議”,完全是違規私下簽訂的,并未經北師大認可。隨后,劉川生兒子在全國多個地方開辦了“北師大附屬幼兒園”。掛上北師大的牌子,就意味著這個幼兒園不論是從招生上、從后期發展上,都有了一個比較穩定的保障。


“一把手”的孩子濫用北師大品牌,教職工自然十分反感。2017年,中央巡視組對北京師范大學黨委進行巡視時,就收到了相關反映,巡視組明確指出合作辦學等領域廉潔風險突出,要求立即整改。劉川生讓兒子的機構摘掉了北師大品牌,認為就算“過關”了。2021年,十九屆中央第七輪巡視再次巡視北師大,也再次指出合作辦學等重點領域和關鍵崗位存在廉潔風險。劉川生看到消息后,思來想去,終于決定主動投案。


劉川生說,“第一次巡視的時候,實際上指出了這個問題,我實際上是很害怕的,因為這件事就是違紀違法的。2021年再次巡視的時候,又有這個反映,所以我覺得這件事已經很大了,我覺得不能有僥幸了。”


劉川生的決定是明智的。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已經收到了中央巡視組移交和國家審計署審計發現的有關劉川生縱容兒子違規合作辦學的問題線索,并開展初步核實。劉川生主動投案交代了這一問題,但她是否還存在其他問題,對自身錯誤又如何認識,都是專案組需要深入審查調查的內容。


劉川生主動投案后,專案組制訂針對性方案,和劉川生系統性地展開談話。劉川生很快又交代了自己長期違規占用北師大專家樓一間近80平米的套間、違規以低價購買北師大開發的京師園小區住房、違規辦理和干預人事錄用等問題。她初期對錯誤的反思,停留在過不了物質關、親情關層面上,專案組安排她對照中央兩次巡視發現的問題,反思自身錯誤行為對學校的深層次影響。例如兩次巡視都嚴厲批評的合作辦學亂象,在相當長時間里,實際成了北師大的一種創收手段。劉川生作為“一把手”,自己幫兒子從中分一杯羹,自然也致使這一亂象愈演愈烈。


劉川生投案后,她兒子對其所屬的教育機構嚴格整改,主動上繳違紀違法所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以事實為依據、以紀律法律為準繩,綜合考慮違紀違法情節、危害程度、認錯態度等,經報請黨中央批準,2021年12月給予劉川生開除黨籍處分,按六級職員調整其退休待遇。


從嚴治黨抓得越來越緊,對反腐的決心也越來越大,這是大形勢,一定要認清這個形勢,早投案、早交代,真的要相信組織。到這以后,你才能感受到組織是真心救你的。”劉川生懺悔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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