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發工資到哪去告?
公司不發工資去能夠去當地的人民法院告。
1、能夠撥通12333電話舉報,還可以到勞動部門監察大隊舉報。假如舉報沒有用,能夠調查取證申請仲裁,如果對于訴訟不服氣,還能夠向有關法院提出訴訟。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付款勞務報酬、加班工資或是經濟補償金;勞動工資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的,應該付款其差價一部分;逾期未收取的,勒令用人公司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內的規范向職工加付補償金:
(一)沒有按照工作合同約定或是國家規定的立即全額付款員工勞務報酬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資規定付款員工收入的;
(三)布置加班加點不付款加班工資的;
(四)消除或是勞動合同解除,未依照法律要求向員工支付工資的。
二、怎樣處理公司不發工資
1、協商處理。
不論是在工作中或是辭職,不論是無端欠薪或是不給工資,都應該先進行正常的的途徑,與企業負責人開展協商,弄清楚托欠或沒發的主要原因,重新選擇有效的方式去解決,給企業及個人留余地,要記住先做人后做事,秉著小事化了,大事化小的基本原則妥善處置。
2、商議不成功,拿起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根據與企業負責人的商談,溝通交流拒絕調解,那并沒有其他辦法,只要拿出法律法規武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利。可是法律維權需要自己去收集或是保存一些直接證據,能證明和這個企業存有勞動關系,例如工牌、銀行卡、考勤表等任何一個,或者公司給交保險是最佳的直接證據。
在現代的社會里假如公司不發工資得話,關鍵在于能夠跟對方積極主動的商議去解決的,只要對方置之不理或者說心態十分的極端,這時候就要拿出法律法規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的,例如可以去當地監察委員會明確提出訴訟申請,然后明確提出勞動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