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子參加年終答謝會中獎3000元未上繳被公司起訴

日期:2017-07-24 16:19:59 作者:fuli 瀏覽: 查看評論 加入收藏

深圳女子參加年終答謝會中獎3000元未上繳被公司起訴

 2016年年底,張女士受公司委托,參加一個答謝會。在答謝會上,張女士抽中3000元現金。因她不愿意上交3000元獎金,張女士被公司辭退。

其后,張女士所在的深圳市博奧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奧特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張女士返還3000元并承擔訴訟費用。7月22日,張女士收到深圳福田法院作出的判決,駁回博奧特公司的訴訟請求。

女子答謝會抽中3000元拒上交被辭退

張女士介紹,2016年12月29日,她和兩位同事代表公司參加一個客戶答謝會,抽獎中了一等獎3000元現金。南都記者了解到,張女士參加的這場答謝會有超過300位公司代表參與,活動現場還抽出了一、二、三等共45份大獎。

“去的時候沒有說過這個獎如果中了要給公司。”張女士此前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中獎所得不應該屬于公司。盡管公司的行政經理和業務經理和她說過3000元獎金的事,但她并沒有上交。

1月3日,博奧特公司行政部給張女士發了一封辭退郵件。郵件聲稱,參加答謝會而獲得的一等獎3000元屬于公司公有財產,應該上繳,不得占為己有。公司方面認為,張女士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中的“忌損公肥私”一條,決定1月3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深圳女子參加答謝會中獎3000元未上繳被公司起訴


深圳女子參加答謝會中獎3000元未上繳被公司起訴

郵件還指出,公司將保留追究張女士非法占有公司財產法律責任的權利。

張女士說,她中獎次數不多,以前中過手表、音箱,現金還是第一次,“覺得運氣很好”。對于因為不上交獎金就被公司辭退,她很氣憤。此前,張女士也拿出一部分錢請同事吃飯,并且保留了相關憑證。

公司提起訴訟要求歸還3000元獎金

張女士堅持認為答謝會抽中的3000元歸自己所有,無需上交,博奧特公司將張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張女士退還3000元獎金并承擔訴訟費用。2017年2月6日,福田法院受理了此案,于2017年6月9日開庭審理此案。

博奧特公司稱,公司法定代表人謝先生受邀參加答謝會,因事務無法按時參加,所以委托包括張女士在內的3名員工參加。博奧特公司認為,答謝會邀請的主體是企業客戶,而非企業客戶的某位具體員工,獎品是答謝客戶的一種方式。

此外,博奧特公司還稱,被告和原告構成委托合同關系,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

法庭上,作為被告方的張女士提出3點:1、中獎是隨機性,在法律上是射幸合同,中獎的款項可以不歸還給單位;2、沒有合同依據證明中獎的款項一定要還給公司;3、參加答辯會的時間是晚上7點,是下班時間,博奧特公司沒有給自己報銷相關費用,卻要求中獎的獎金歸還公司,認為不合理。

法院審理查明,答謝會入場時,每個人發放了抽獎券,正券放在抽獎箱,副券自己拿著看,活動中將正券抽獎,中獎者拿副券領獎,且領獎券和領獎時都沒有簽收,張女士領獎后也請大家吃了飯。

福田法院認為,被告張女士雖然是受原告博奧特公司指派參與答謝會,但從抽獎過程來看,答謝會是按到場人頭發放獎券,發獎券及領獎無需簽收,所以答謝會舉辦方無從知曉獲獎人身份,抽獎應認定為活躍氣氛而進行的互動活動,與被告系被邀方無關。

6月19日,福田法院做出宣判,駁回博奧特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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