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拖欠什么時候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有關工資拖欠什么時候可以去勞動局舉報,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托欠的時間也,一般來說需要以勞動合同約定的日期是發工資。承諾日期并沒有發放就是屬于未能及時發工資。但凡是欠薪就可以直接申請仲裁。用人公司托欠員工薪水損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要求,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限期內為一年。仲裁時效期內從受害人了解或是應知其支配權被侵犯之日起測算。工作關系存續期間因托欠勞務報酬產生異議的,應當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明確提出。假如員工超出仲裁時效再提到仲裁申請,其支配權將不會受到法律法規所維護。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糾紛申請勞動仲裁的時限期內為一年。仲裁時效期內從受害人了解或是應知其支配權被侵犯之日起測算。《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薪水必須要在用人公司與員工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遇有節假日日或歇息日,則需提前在近期工作日付款。薪水最少每月付款一次,推行周、日、個小時工資制度的可按照周、日、鐘頭發放工資。
二、針對欠薪的人一定如何解決
針對欠薪之人的解決方法如下所示:
1、有效的方法是電話舉報去當地工作執法監察大隊,她們會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公司開展監督管理,并督促其付款托欠薪水。
2、還可以根據勞動法第三十條的相關規定,用人公司托欠或者沒有全額付款勞務報酬的,員工應當依法向有關法院申請支付令,法院應當傳出民事裁定。
3、最有效是可以直接去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仲裁(不要錢,無需侓師),根據勞動爭議仲裁下發的裁決書,向企業理賠,如果真不賠,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4、假如勞動爭議仲裁不受理或是訴訟不公平,也可以在15天內向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先通過法院判決書實行。
5、按照上述方式索要收入的與此同時,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規定企業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左右百分之一百以內的規范加付賠償費。
之上就以上就是我對“工資拖欠什么時候可以去勞動局舉報”而進行的解釋,我們能了解到了有關工資拖欠什么時候可以去勞動局舉報,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的規定托欠的時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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