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周末加班工資如何計算?國家對勞動者派遣工綜合加班工資怎么算
很多人以為周日加班就一定是雙倍工資,然后從法律的層次來說,周日加班不一定是雙倍工資。
1、標準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人員周末加班按照雙倍工資計算,工作時間不滿40小時則不算加班,沒有加班費;
2、綜合工時制:綜合工時制周末上班的加班費有三種計算:0元、1.5倍工資、3倍工資;
3、不定時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不存在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一、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一、標準工時制
1、一般情況是雙倍工資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很明顯,周末屬于休息日加班,企業不安排補休的情況下,單位需要支付200%的工資。
周末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200%;
不足一天的按照小時計算為時薪=月工資÷21.75÷8*上班小時數*200%。
2、特殊情況沒有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上面兩條的意思就是企業一周可以安排員工工作6天,前五天已經達到40小時,則第六天算加班,否則不算加班。
假如小張周一到周五工作了30個小時,周六休息,周日即使工作了8個小時,也不算加班,而只能算是正常上班。
(新的問題:假如公司安排周一,周二至周七工作40小時,是否算加班?)
二、綜合工時制
綜合工時制一般指受到季節或者工作性質的特殊性影響,需要在某一段時間內以走、月、季度、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公司制度。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工作時間不區分工作日與公休日。
比如:鐵路、航海、建筑、旅游等行業人員。
法定工作時間:
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每月工作時間20.83天/月×8小時/天=166.64小時;
每季度工作時間250天/年÷4季/年×8小時/天=500小時/季;
每年度工作時間250天/年÷4季/年×8小時/天×4個月=2000小時/年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1、周末上班沒有加班費
綜合工時制不區分工作日與公休日,在一定周期內只要沒有超過法定的標準范圍內,即使周末加班,也沒有加班費。
2、周末上班按照延遲上班計算加班費(150%)
準確的說法是只要工作時間超過了法定周期標準,都算是延遲加班,不管是否是周末。
延遲加班的加班費按照日工資的150%進行計算。
3、周末加班按照法定假日計算加班費(300%)
當特殊情況下,周末加班整合是法定節假日,此時即使沒有到達法定周期標準,也按300%計算加班費。
小結:只要是法定假日都是3倍工資;沒有達到法定工作時間,周日上班不算加班;超過法定假日按照2倍工資計算。
三、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時制的工作時間不受限制,每個工作日也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因此不存在加班的說法。
即使是法定假日也沒有三倍工資的加班費(國際層次沒有規定3倍工資,不同地方可能有相關規定。)